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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资溪县交警大队加大交通秩序整治力度
   发布日期:2008-05-15 14:10:01   来 源:抚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浏 览:次    责任编辑:吴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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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溪县交警大队为奥运期间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从严查处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迎奥运期间不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为此,该大队加大对交通秩序的整治力度,以崭新的交通环境迎接奥运会的到来。

  一、对来历不明、达到报废标准还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查获一辆解体一辆;并依法对驾驶人处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二、对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辆,责令其提供合法有效的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对未按期年检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责令其办齐相关手续;新购置的机动车辆未按时挂牌的、套用其它车辆号牌的、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牌的,责令其立即消除违法行为,限期办理合法有效的证件。 

  四、对在城区驾驶的机动车辆违反交通信号相关规定的,依法处2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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