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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属二支队:洪安副支队长率支队检查组到第一大队考评执法工作
   发布日期:2008-05-15 15:55:11   来 源:省交警总队直属二支队       浏 览:次    责任编辑:吴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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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3日上午,洪安副支队长率由各大队分管领导、交通管理科工作人组成的支队检查组来到第一大队考评执法工作,并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支队执法工作,广泛征求座谈民警意见。 

  在大队领导的陪同下,支队检查组一行首先实地查看了路面民警配带反光背心、手持台,巡逻车配备“七个一”,民警熟悉应知应会法律法规、高速公路交通管理业务“一口清”情况。接着,在大队会议室,检查组一行仔细抽查了交通违法案卷和交通事故处理案卷,认真检查了执法基础台帐,执法教育培训、信访复议案件办理情况。就检查的实际情况,检查组成员遵循严要求、高标准的原则,对照《高速公路执法检查具体评分标准》当场给予打分。 

  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召集了大队领导、中队负责人进行座谈。在座谈会,检查组各成员通报了此次执法考评情况,肯定大队在规范执勤执法方面取得的成绩的同时,也指出存在证据收集不全,法律文书填写制作欠规范,案卷归档不及时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了将值班记录与接出警登记进行分离、扣押物品清单附行政强制措施凭证等建议。最后,洪安副支队指出,一大队执法规范情况总体较好,在执法量大、新民警比重大的条件下,做到这样很不容易。此次执法检查打分不是目的,根本在于促进工作的开展,提高民警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他要求大队,一要经常性地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可以每个月开展一次执法检查,发现错误就要通报,并进行评比。抓日常,不要搞突击,逐步提高执法效果;二是充分发挥法制员的作用。中队也要挑选责任心强、素质高的民警负责内勤工作,协助中队负责人对民警执法办案情况进行经常性地检查,细化工作目标和责任;三是法制员要切实担负起作用,严把审核、签字关。届时,支队将对各大队法制员工作进行考核,并评出优秀法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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