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交管动态 > 江西交管新闻 > 正文
吉安:永新大队驻站源头强管理 深化整治促安全
   发布日期:2008-10-06 08:30:14       来 源:吉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浏 览:
【字号: 】 【收藏 打印 关闭

  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百日行动”全面启动后,永新大队立足本地实际,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强化对客运企业和客运车辆的安全监管,从源头上遏制客运车辆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工作中,大队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齐抓共管,共同参与”的工作方针,和县交通运管部门密切配合,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严把源头关,督促检查客运企业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对不履行安全责任、安全隐患突出的客运企业和客车驾驶人员,坚决予以严肃处理,强管理,抓防范,保障我县客运车辆交通安全。 

  一、四见面,提高相关负责人责任意识和重视程度。与客运企业负责人、安检人员及司机和售票员逐一见面,传达上级机关《百日行动》活动部署,教育客运企业负责人、从业人员和驾驶人严格落实各项安全制度,提高防范,文明营运,礼让出行,坚决遏制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二、四督促,坚决整顿客车安全隐患。加强对客运企业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入站例检制度、安全学习制度、出门检查制度进行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会同交通、安检部门对个体客运车辆参加营运、客运车辆不入站经营、乱停乱放、教育措施跟不上、车辆例保制度不落实彻底整治,对黑车”、 “病”车、违法记分超过12分、未定期参加年检、未及时消除违法记录的客运车辆该清退的清退,该取得予以取缔,坚决消除隐患苗头,杜绝马路“杀手”。 

  三、民警驻站,狠抓源头严格防范。自9月24日民警正式驻站以来,驻站民警会同安检、交通等部门对客运车辆不入站经营、乱停乱放、违法超员、客货混装、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审查,检查登记客运车辆287台次,组织车辆安检287辆次,查处车辆超员违法行为5起,卸载转运乘客16人,查纠疲劳驾驶4起,司机未携带驾驶证3起,消除了车辆隐患,营造了良好运营秩序。

相关新闻  
图片新闻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