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交警总队对2008年所接到的群众信访情况进行了通报,在接到的188件信访案件中,涉及高速公路各交警支队的共有28件,高速五支队就有9件。虽然在各级公安交警部门高度重视和密切配合下,绝大多数案件得到了妥善处理,基本上做到了停诉息访,但这些信访案件影响了高速交警大队的社会形象,对构建和谐交通环境、共建和谐社会增加了不利因素。
直属五支队第二大队组织民警对此通报进行学习,结合大队实际,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免的态度进行自查自纠,经过热烈讨论,大队民警决定从自身做起,规范民警执勤执法,以杜绝因民警执法不规范引发的信访案件。
一、规范民警路面执勤执法。路面执勤执法是交通民警的工作核心,大队坚持“以人为本”执法理念,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要求民警要注重工作方式方法,杜绝因执法引起警民冲突,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只进行批评教育而不予处罚,正确处理管理与服务的关系。
二、规范、公开事故处理。为彻底杜绝民警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出现“冷硬横推”现象,直属五支队第二大队事故处理实行规范化、公开化,并实行经办民警电话回访及大队领导不定时抽查回访。
三、规范测速、超速处理。规定最低起拍速度为122KM,解决超速阈值误差争议。规范测速点选择,不在下坡及低限速路段拍摄。对超速套牌车,积极配合车主进行调查,查证属实套牌的,按照规定上报给予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