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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永新大队“四项措施”规范执法行为打造群众满意交警队伍
2009-06-26 16:56:48   来 源:吉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浏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公安系统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有关要求,全面规范民警执勤执法行为,努力提高执法办案质量,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永新县公安交警大队结合工作实际,从四个方面规范民警执法行为,努力打造一支执法公正、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群众满意的交警队伍。 

  一、端正执法思想,树立执法理念。大队围绕“强化法制观念、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的工作思路,努力解决好“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执法思想问题,促使民警树立好执法为民的的社会主义法制理念。一是教育民警牢固树立公正、文明、规范执法的执法法思想,严格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力求执法公正,在执法方式上讲文明,杜绝简单、粗暴执法,彻底消除少数民警在执法中存在的不文明现象;二是教育民警牢固树立群众利益至上的为民理念,把“执法”作为“为民”的手段,把“为民”作为“执法”的目的,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事为民所办,在思想上打牢执法为民的根基。 

  二、改变执法方式,追求执法效应。一是规范执法行为。大队全体民警通过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对在执法工作中暴露出来的一些普遍问题,制定严格的整改措施和责任追究处罚办法,进一步规范执法工作,追求执法的法律效应和社会效应;二是改变执法方式。教育广大民警牢固树立民主意识、人权意识,讲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把文明执法贯穿于执法活动的全过程,把执法管理作为队伍管理的核心内容来抓,贯穿于群众纪律和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在执法活动中充分考虑当事人的违法情节和实际能力,做到严而有度、严而有情,充分体现人性化执法,将维护法律尊严与人性化执法相统一,实现执法社会效应的最大化。同时,实行部门领导连带责任制度,切实增强民警执法为民的自觉性和部门领导对执法工作监督管理的责任心;三是严肃执法纪律。教育广大民警过好亲情关、友情关、人情关,做到对同一案件生人与熟人一个样、本地人与外地人一个样、有人打招呼与无人打招呼一个样,时刻维护执法的公正性。 

  三、健全各项制度,突出长效机制建设。一是加强执法监督机制建设。从提高执法素质、落实执法责任、强化执法保障、加强执法监督等方面入手,建立健全了一整套便于操作、有约束力的执法监督机制,从制度上遏制和解决了执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保证了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二是加强执法教育培训。坚持理论学习与岗位练兵同步进行,加强思想道德、法律知识、责任意识等方面的教育培训,打牢为民执法根基;三是在道路、事故处理、车管等具体执法单位设立了法制员,负责对事故处理、交通违法案件的审核把关,落实责任,形成一个全方位、立体化的执法责任体系,把问题解决在各个执法环节。同时,大队定期不定期地组织人员深入各中队,对路面执勤执法、事故处理、窗口服务部门执法情况进行全方位的督促检查,确保交警队伍建设良性化发展,杜绝队伍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四、通报典型案例,做到警钟长鸣。今年以来,公安部对各地如何贯彻全国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狠抓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执法水平进行了明查暗访,通报了公路交通管理执法规范化建设中的一些典型案例。大队对通报的每个案例逐一进行剖析,要求每位民警认真对照自己的工作找出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写出书面剖析材料;针对少数民警执法语言不文明、执法形象不佳,执法程序不规范,证据意识差等问题进行讨论,要求全体民警要端正执法理念、树立执法为民思想,按照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同时,大队会同县公安局督察大队加强对交通民警规范化执法进行全方位的督查,力争使大队的整体执法水平上一个新的台阶。

责任编辑:王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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