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确保安远境内公路的安全畅通,净化辖区道路交通秩序,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按照公安部交管局《关于开展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公交管[2009]116号),全面深入部署开展集中整治涉牌涉证违法活动,立足辖区实际,多措并举,迅速掀起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集中整治高潮。
一、明责任。大队将此次集中整治行动重点定为无牌无证等机动车,同时,深刻分析了此类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容易导致的不利后果。并以此为切入点,要求全队上下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使命感,根据总队、省市支队的统一部署和具体要求,落实工作责任制,精心开展好统一行动.要通过集中行动,使驾驶报废车、无牌无证、挪用号牌、套牌假证机动车上路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以“压事故、保畅通”精神为指导,明晰打击涉牌涉证机动车的工作目标,进一步规范辖区正常的行车秩序。
二、严管控。大队紧密结合辖区实际和以往查获“无牌无证机动车”违法行为的经验,确定开展集中行动的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和重点车型,采取定点检查和巡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以省道343、323为重点加强巡线密度。同时,加强缉查手段,把握查缉重点,对嫌疑车辆认真细致盘查、取证,对无牌证、号牌不清、易被盗抢重点盘查,严格查控,依法严处。
三、讲方法。民警查到使用假牌假证交通违法行为后,除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处罚外,不能一罚了之,还要查清来源,打击一批制假贩假违法犯罪嫌疑人。加强与刑侦、治安部门的配合与联系,深挖线索,打掉一批盗抢犯罪嫌疑人。属于报废、拼组装车辆的,要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四、广宣传。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有关政策法规,宣传驾驶套牌假牌机动车的危害性,争取社会理解和支持。组织警营开放活动,向群众展示查处套牌假牌等违法行为的执法装备、执法手段和整治成果。同时加大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促使违法行为人自我纠正违法行为。并邀请媒体随警作战进行专项宣传报道,掀起集中整治涉牌涉证违法活动的强大声势。
五、按规定。大队要求全体民警按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在行动期间,严格按程序办事,不乱拦车、乱扣车;要求每处罚一起交通违法行为,都必须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处理,严禁降低处罚标准;对于查获的违法行为该上报的必须上报、该移交的及时移交、该处理的坚决处理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