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机动车号牌选号系统将于7月6日正式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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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03 15:18:37
来 源:省交警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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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公安部交通管理服务群众十项措施,确保我市小型汽车车主在互联网上顺利开展自编自选机动车号牌号码,。请在预选号前认真阅读以下须知和注意事项:
一、互联网机动车预选号牌号码是指机动车所有人通过互联网采取自编自选方式,在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前预先确定机动车号牌号码。
二、互联网机动车预选号牌号码范围:新购小型汽车尚未办理注册登记的均可采用互联网预选号牌号码方式,出租汽车、教练车除外。
三、互联网机动车预选号牌号码流程:
(一)准确录入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信息,进行登录校验。
(二)按机动车的合格证明录入机动车信息并进行校验。
(三)按照机动车号牌编码规则编排号牌号码。
(四)核对信息无误后,确认录入信息及机动车号牌号码。
(五)在车管所申请注册登记时,需向受理民警说明已进行互联网预选号。
四、互联网机动车预选号牌号码编排规则:
发牌机关代号为“赣A”,后五位序号除第三位为字母A之外,其他均为数字,例如:赣A/55A66
五、互联网机动车预选号牌号码时限:
(一)确认预选机动车号牌号码后,此号码自第二日起保留三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顺延),机动车所有人须在此期间内到辖区车管所办理查验车辆、业务受理并确认号牌号码。如逾期未办理注册登记和确认号牌号码,预选的号牌号码将无效。
(二)在此期间,已在网上成功预选号牌号码的,不允许进行第二次预约选号或修改有关信息。
(三)受理起始时间:自2009年7月6日9时起,全天24小时均可在互联网上受理。
六、信息录入要求:
(一)机动车所有人姓名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号码、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等信息须录入准确,录入后请认真核对,保证录入信息的真实、准确、有效。录入的信息与相关证明、凭证不符的,预选的号牌号码无效。
(二)预约申请人对录入信息的真实有效性负责。
七、申请人在互联网上预选机动车号牌号码后,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交验机动车和提交合法有效的相关资料,预约选取的号牌号码无效。
八、如遇计算机网络、设备故障等原因,造成预约的号牌号码错误等情况,以在车管所公安网系统记录的数据为准。
九、注册登记受理地点:身份证明地址属南昌市区的可在南昌市车管所(市昌北志敏大道69号)、车管所城东分所(市民安路1号)、洪北办证中心(市洪都北大道1218号)办理,身份证明地址属各县的可分别在南昌县、进贤县、新建县、安义县交警大队车管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