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联合开展“保安全、促畅通、树形象”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切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春运后期和上海世博会期间道路交通安保工作,扎实推进全省“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直属五支队第二大队召开全体民警大会,学习并组织部署“保安全、促畅通、树形象”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一、合理分工、落实责任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由王志军大队长任组长,陈武教导员、舒小华副大队长为副组长,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二是合理分工,结合大队辖区实际情况,由一、二中队负责樟吉高速80KM-118KM以及吉安南收费站,三中队负责樟吉高速0KM-80KM以及峡江服务区;三是落实责任,根据整治期间的工作安排,责任落实到岗到人,杜绝脱岗漏岗、互相推诿等情况。
二、广泛宣传、营造强大声势
根据辖区实际,结合条幅、宣传单、车载显示屏等,向过往司乘人员进行宣传;深入吉安长运公司、各企事业单位车队、高速公路业主单位等组织驾驶员进行学习;联合吉安交通广播、吉安晚报等媒体,宣传专项整治的目的、意义和措施,动员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创造平安和谐的交通环境。
三、狠抓落实、突出整治重点
根据大队事故统计分析结果,结合辖区车流量变化,确定重点时段和重点路段,合理部署警力,严格落实各项勤务,强化辖区重点路段和重点时段的路面巡逻管控,及时发现、纠正和查处支队确定的8类及大队额外确定3类共11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积极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四、规范执法、树立良好形象
一是规范执勤执法,加强大队民警在执勤执法、事故处理中的管理和监督,坚决做到廉洁公正执法、文明规范执法;二是依法严查警用车辆、特种车辆、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对于警用车辆、特种车辆、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实施交通违法行为的,一律抄送车辆及驾驶人所在单位;三是加强自我监督,杜绝大队民警违反“五条禁令”、“三项禁止”以及公车私用等违纪行为,树立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