恰逢全国“两会”召开之际,为全面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营造和谐的执法环境,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西湖大队建立和完善了“三项制度”进一步推进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建设。
一是建立定期召开警民座谈会制度,经常听取群众意见。原则上,大队每年召开两次特邀监督员及群众代表座谈会,无特殊情况,每年5月份、10月份各召开一次。每次座谈会分两场召开,一场为特邀监督员,另一场为群众代表,群众代表可以是各办事处、社区负责人,也可以是运输公司、出租车公司及其他企业员工代表。会议主要内容,一是由大队负责人向与会人员汇报、介绍大队近期工作情况;二是听取与会人员对大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记录。
二是建立定期走访制度,主动深入基层了解情况。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大队对辖区的30多个社区、10个运输企业进行合理计划,分批实施走访。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的不同,率先走访近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多发单位、小区停车难反响比较强烈的社区以及近期发生过交通安全事故、驾驶员出现倾向性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运输企业,着力解决对当前道路交通秩序影响较大,对群众日常生活影响比较直接且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主要涉及小区停车难、社区周边能否开辟停车位、、小区机动车鸣号问题严重等各类意见建议。
走访中,大队把意见收集和解决问题紧密结合起来,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经过现场整理,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需要研究解决的,迅速研究解决;无法立即解决的,做出计划,限期解决;大队自身力量无法解决的,积极协调各方抓紧解决。
三是建立对信访和接处警情况回访制度。为贯彻落实公安部和省公安厅有关进一步加强和谐警民关系建设文件精神,拓宽人民群众对信访及接处警工作的监督渠道,按照《西湖大队信访回访工作制度》等相关要求,大队定期对信访和接处警情况实行回访。回访对象为信访当事人和拨打110报警电话进行报警的报警人。回访内容为对信访事项办理情况满意度,了解报警人对接警态度、出警速度、现场处置效率等方面的意见,听取报警人对接处警工作的建议。回访方式一般采用电话访问,也可视情采取走访、信函、座谈会等形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