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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属一支队:第一大队做到“四个强化”确保执勤民警自身安全
2010-03-11 10:08:40   来 源:江西省总队直属一支队 浏览:

  为不断提高广大民警的自我防范意识,第一大队采取“四个强化”,严格落实各项制度措施,加大在防范设施上的投入,确保执勤民警人身的绝对安全。

  一、强化安全教育,增强防护意识。路面是民警的主要工作岗位之一,路面上的情况千变万化,有许多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对民警自身安全构成威胁。为此,一大队采取专题培训、以会代训和岗位练兵相结合的方式,迅速组织全体民警进一步认真学习《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同时结合近年来发生的典型案例,使民警进一步认识到自我防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时,组织民警开展安全防护相关业务培训,使全体民警熟练掌握警车的安全停放,警示标牌、标志、反光锥筒、反光背心等装备的正确使用,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和侥幸心理,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切实提高自身的安全防护意识和能力。

  二、强化规范执法,降低隐患风险。一大队按照公安部《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对规范化执法进行了细化、量化,坚持用制度规范言行,杜绝工作中的随意性,消除不安全因素。工作中,要求全体民警在日常交通管理中,严格规范民警执勤执法,在上路巡逻执勤和勘查交通事故现场时必须穿着反光背心,携带反光标志牌、反光锥筒和照明设备等安全防护装备,确保自身及他人的人身安全;在恶劣气候条件下执勤巡逻降低车速,开启警灯和防雾灯,及时警示过往车辆。在执勤执法过程中,注意自身站位和处理方式,切实做好自身安全防护工作。在查处嫌疑车辆时,要注意方式方法,采取必要措施控制车辆,避免出现拒绝检查强行驶离的现象发生。

  三、强化后勤保障,配齐设施装备。为更好的保障路面执法工作,提高路面的见警率,优化路面民警的工作环境。一大队要求上路警车全部开启警灯,提高对交通违法行为的震慑力,警示过往车辆主动减速慢行,接受检查。在原有安全防护装备的基础之上,为更好的适应集中整治期间高密度、多地点、长时间执勤的工作特点,一大队对各中队安全防护装备进行集中检查,保证安全防护装备的配备到位、使用正常。根据相关规定,在每台巡逻车上配足反光锥筒,以便加强对突发性事件现场的安全防范。对损毁的装备及时维修,不能维修或配备不到位的及时上报,切实落实装备保障。同时,对一线警用车辆进行了全面的检查,确保车辆车况良好,确保警车防雾灯、警灯能正常使用。

  四、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制度落实。为切实将民警自身安全防护工作落到实处,一大队将工作重点延伸到路面,及时督导民警提高认识,加强防范,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各种影响民警自身安全的隐患。同时,不定期对各中队警务装备使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检查民警各项防护装备是否切实应用、是否按规范进行安全操作,促使民警进一步养成良好的安全防护习惯。同时,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对安全防护措施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对当事民警给予严厉的批评教育,对所在中队进行通报批评,限期进行整改,确保民警安全。

责任编辑:李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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