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严厉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安福大队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采取措施,狠抓落实,使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事故明显下降,得到了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理解和支持。为巩固专项行动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大队按照公安部交管局《关于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在认真总结前一阶段工作经验基础上,紧扣“六要素”,积极探索建立严格查处酒后驾驶的长效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社会宣传、舆论引导工作机制。通过“五进”宣传、摆放图板、发放资料、媒体曝光等多种形式,实现宣传教育整体覆盖,着力培养驾驶人“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良好意识和习惯,营造驾驶人、乘车人自觉抵制酒后驾驶的浓厚氛围。
二是常抓不懈,继续营造严管重罚的态势。在全体民警中树立打持久战的思想,教育民警克服麻痹厌战情绪,继续组织开展严格查处酒后驾驶的统一行动,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依法从严处罚。
三是统一行动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坚持把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贯穿到秩序管理、事故处理工作始终,把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来抓。
四是规范执法行为。要求民警在执勤过程中使用规范用语,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对有酒后驾驶嫌疑的驾驶人员一律进行检测,用检测数据服人,并严格执行“四个一律”规定,对酒后驾驶人依法从重处理。
五是大力保障民警执法权益。对阻碍交通民警执行职务的案件依法处理。
六是建立抄告制度。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酒后驾驶或涉及公务车辆的,在抄告其所在单位的同时,一律抄告纪检、监察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