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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德安交警精细化管理幼儿校车确保新学年安全
2010-08-31 14:45:07   来 源:德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浏览:

  新学期在即,结合百日会战要求,为切实加强幼儿校车及驾驶人的管理工作,德安交警大队积极行动,采取五项措施,对校车及驾驶人实行精细化管理,确保新学年学生安全。

  一是再次进行资格审核,认真开展摸排工作。该大队按照校车管理办法和具体规定要求,会同县教育、交通部门,再次对全县幼儿园校车及驾驶人进行资质审查。从8月20日开始,大队秩序科、车管所、事故处理中队以及各中队,会同各乡镇派出所,深入调查已申报的校车及驾驶人是否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情况,是否有交通违法行为记分满12分情况,是否是报废车、临近报废车,是否有发生责任交通事故情况,切实做好辖区校车及驾驶人的摸排登记和资质审查工作,把辖区所有校车及驾驶人全部纳入掌控范围,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是再次落实校车及驾驶人“三级监管”体制,实行“属地管理”。该大队按照上级的部署要求,积极贯彻落实校车及驾驶人“三级监管”体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要求各中队确定专人管理并建立健全本辖区校车及驾驶人的管理台帐和管理制度。为了明确责任,各中队分别填写《校车及驾驶人精细化管理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填报表》,汇报上交给大队保存备案。

  三是再次明确分工,建立规范准确的校车管理台帐及档案。该大队在开展校车及驾驶人登记工作中,认真填写《校车驾驶人管理登记表》及《校车管理登记表》,并详细登记《德安县校车管理台帐》,按照规定采集车辆及驾驶人的电子信息,实行“一车一档、一乡一帐”。同时,将全县的校车及驾驶人按照辖区服务进行划分,由学校所在辖区的中队负责日常的监管工作,中队指定专人负责,及时掌握辖区内接送学生的车辆、驾驶人以及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实行动态管理。

  四是再次落实责任制,严格检验车辆。该大队组织车管所民警在对全县校车再次进行一次全面检验。在工作中,严格按照《江西省机动车查验工作规范》要求,主张“谁查验、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对每辆校车的号牌、行驶证、车辆类型、车身颜色、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外廓尺寸等主要特征参数认真核验,确认机动车的唯一性和合法性。严格按照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有关规定及《机动车安全检验项目和方法》的有关规定,对校车严格检测,做到检测不缺项、不漏项。检测过程中,重点对刹车、底盘等项目进行检测。对存在车辆方向机固定螺丝松动、方向机横直拉杆、球头松动及传动轴螺丝松动等安全隐患、安全技术状况差等问题的车辆,一律要求其整修后重新上线检测,直至检验合格。

  五是再次对全县校车驾驶人及学校负责人进行专题安全教育。该大队积极争取当地乡镇政府支持,联合县教育部门,于30日集中各乡镇安全管理员、幼儿员负责人及驾驶员在教育局会议室接受专题交通安全教育,确保全县中小学生在秋季开学之前,广大校车驾驶人思想上能高度重视校车驾驶的重要性,做到未雨绸缪,提前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学生出行安全。

责任编辑:李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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