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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金溪交警大队整改执法突出问题 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2010-09-08 09:36:17   来 源:金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浏览:

  为切实抓好执法规范化建设,构建和谐警民关系,金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开展“三项建设”活动中,根据省总队《关于在全省集中开展执法突出问题整改活动通知》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创新执法理念为抓手,认真查找执法执勤中的突出问题,采取“五项”措施,自查自纠,扎实整改,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创新执法理念。大队教育全体民警始终坚持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检验公安交管执法工作的根本标准,坚持把解决好群众需求、保护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公安交管部门执法的最终目标,真正做到入脑入心,对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和整改,切实解决“为谁服务,为谁执法”的问题。切实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把“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渗透到执法工作的各个环节中。

  二、改变执法模式。在开展执法突出问题整改活动中,大队结合实际不断创新执法模式。在制定标准、细化措施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道路交通发展水平相匹配,与民警自身素质、队伍的实际情况相结合,制定操作性强、符合勤务实际、利于民警实施、便于部门管理的执法标准,以利于交通管理工作顺利进行;积极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交警执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自觉提高思想认识,从缺乏群众观念的单纯执法理念向注重以人为本、加强服务的执法理念转变;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交管执法工作运行模式,从重实体轻程序、重形式轻效果的执法模式向实体与程序并重、形式与效果统一的执法模式转变,切实维护好人民的合法权益,尊重和保障人权,实现执法的公平、公开、公正。

  三、营造执法环境。大队领导言传身教,带头做好规范化执法的示范作用,同时加强对民警的思想教育,调动民警的工作积极性,牢固树立规范执法意识;通过规范民警行为准则,从着装、仪容、举止、行为、礼节等最基本的行为准则抓起,使民警的举止端庄、行为规范、纪律严明,树立起交警队伍良好的执法形象;特别是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深化现场执法音像记录仪的使用率,加强非现场执法力度,最大限度方便人民群众。

  四、强化执法培训。大队把服务实战作为教育培训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结对帮扶和岗位培训相结合、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等形式,加强对民警法律知识和办案程序的深度培训,加强对一线民警接处警、追逃查缉、审讯嫌疑人等专业技能培训,加强对民警调解矛盾纠纷、开展群众工作、心理素质等重点培训,以达到全面提高民警综合素质、胜任本职能力和实战本领的目的。

  五、规范执法制度。大队在严格执法执勤标准的基础上,针对日常执法活动中容易出现的细节问题,进一步规范运行机制和办事流程,尽量减少人为差错。特别是针对重特大交通事故、刑事拘留、治安拘留的处理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操作程序和标准,防止随意执法。为执法工作提供制度上、规范上的保障和支持;坚持实行执法过错“问责制”。严格落实案件主办民警责任制、逐级审核审批制,对发生执法过错情形的严格问责,切实增强民警执法红线意识。

责任编辑:李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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