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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新雄:继续扩大林改成果 促进"绿色经济"发展
   发布日期:2008-07-07 10:55:01       来 源:江西省人民政府网       浏 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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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6日,江西省长吴新雄在铜鼓县考察林改工作时与林农亲切交谈。

  7月6日,江西省长吴新雄深入铜鼓县,就林业产权制度配套改革工作进行调研。他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深化林业产权制度配套改革,不断扩大林改的成果,给广大林农以更多的实惠,更好地促进江西林业和“绿色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6日一早,吴新雄冒着高温酷暑奔赴铜鼓县。上午,他首先来到铜鼓县三都镇大槽村,沿着崎岖的山路,实地察看雨雪冰冻灾害后该村毛竹恢复生产情况,向林农详细了解林改后增收致富情况。当看到经过竹腔施肥的毛竹林长势喜人,听到林改后林农收入明显增加时,吴新雄十分欣慰。他还来到铜鼓县诚科造林有限公司,当了解到该公司在为林农造林过程中,不仅给公司带来了效益,而且极大地方便了林农时,吴新雄对专业化造林公司的发展模式表示赞许;在铜鼓县林业产权交易中心,当了解到该中心以林业产权交易、林权抵押贷款等为主要服务内容,为林农生产经营提供了良好服务时,他对此给予了高度评价。当天下午,吴新雄认真听取了铜鼓等县林改工作情况汇报,并与基层干部群众代表进行了座谈。

  吴新雄指出,江西省的林改工作已经取得明显成效,走在了全国的前列,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的充分肯定,这得益于党中央、国务院的方针政策好,得益于省委、省政府制定的各项决策正确,得益于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特别是凝聚着林业战线广大干部职工和广大林农的心血和汗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将林改精神发扬光大。江西的林改政策好,最好的检验标准就是通过林改,广大林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得到了极大地激发,收入得到了较大的提高,林业和林业经济得到了较快的发展,林业发展的机制和体制得到了创新,这既是林改的根本目的,也是江西省林改工作的根本经验。

  吴新雄要求,在前一阶段林业产权制度主体改革的基础上,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深化林业产权制度配套改革,努力扩大林改的成果,给广大林农以更多的实惠,更好地促进江西林业和“绿色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要继续紧紧围绕林改的根本要求、根本目标,进一步把广大林农的积极性、创造性激发出来,通过林改,不断增加收入,促进林业和“绿色经济”发展。在配套改革过程中,要始终把握改革的基本精神,在完善配套政策上下工夫,特别是要完善支持林业发展、支持林农增加收入的政策,进一步完善公益林补偿办法,合理提高补偿标准,适当加大财政支持病虫害防治的力度,加大重点林区防火救灾等基本装备建设的财政补贴力度,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加大公益林和商品林财产保险财政支持的力度,加大机械化造林的支持力度,加大支持重点林业龙头企业发展壮大的力度。在造林上,要鼓励国有企业发展造林公司,鼓励市县为林业提供服务的、需要转换经营机制的单位和部门有条件地发展造林公司,鼓励民间发展造林公司,降低造林成本,提高造林效果;要加强市场、品种、科技和人才服务,既满足林农对苗木的需求,又加强与市场的对接;要大力加强林业生产要素市场和林权交易体系建设。在创新机制上,要创新林权流转机制,创新自防自治机制,创新发展“绿色经济”机制,创新林业多元化投入机制。

  吴新雄强调,结合林改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大力加强山地、城镇、平原造林,提高生态建设水平,促进林业和“绿色经济”更好更快发展。通过齐心协力,扎实工作,努力使江西省的林改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不辜负党中央、国务院和全省人民对我们的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