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永银副厅长召集会议专题研究部署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2010-03-03 09:13:22 来 源:省交警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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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2日上午,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罗永银召集有关单位和人员开会,专题研究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就"五进"宣传、"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宣传、宣传品宣传和新闻媒体宣传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并重点围绕如何进一步发挥《新法制报交通周刊》媒体平台作用,做好全省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进行了探讨。
就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罗永银副厅长指出:公安部2004年提出"五进"交通安全宣传工作要求,这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重要载体,也是交通安全监管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但实施多年来效果并不明显。总队要在认真分析原因的基础上组织一次调研,充分借鉴派出所在每个社区设置"警民联系牌"、深入每个家庭派发"警民联系卡"的做法,研究制定工作意见。今年要在抓试点、抓典型、抓规范上下功夫,真正把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抓实、抓出成效。
就"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工作,罗永银副厅长要求:"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涉及宣传工作的任务非常重,"六倡导"、"六摒弃"、"六抵制"与交通安全宣传联系紧密。全省实施方案出台后要制定一系列跟进措施,策划好一系列活动;要选好宣传载体,协调建立多层次的媒体宣传平台,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要结合日常执法,通过严查遮挡号牌、酒后驾驶、客运超员、超速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纠正不系安全带、不戴安全头盔、开车接听手机、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等多发性交通陋习,大力提升"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知名度,促进计划的有序实施。
就交通安全宣传品的制作工作,罗永银副厅长强调:交通安全宣传品是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有效载体,要在宣传品的实用性和多样化上做文章。要结合"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和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的实施,设计创作一批宣传提示卡片、宣传折页、宣传挂图、执法宣传单等供各地印制;要适时组织交通安全宣传语、动漫、公益广告、影视专题片、宣传画和日用宣传品征集评选活动,以此推动宣传品的创作;要积极运作协调保险公司、汽车生产经销商、非机动车销售商和热心于交通安全公益事业的企业,出资制作一批毛巾、雨伞、折扇、购物袋、挂历、钥匙扣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日用宣传品,开展交通安全公益宣传。
就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合作,罗永银副厅长强调指出:《新法制报o交通周刊》和交通广播电台是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专业媒体,是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的重要阵地。办好这两个媒体既是各媒体自身生存发展的需要,也是全省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共同责任。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大对《新法制报o交通周刊》的支持力度,积极投送稿件,主动提供鲜活的案事例等新闻素材,协助抓好报纸发行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好这一媒体平台做好广大交通参与人的宣传教育。总队要强化对该报的日常指导,积极配合报社编辑部做好选题策划、版面设计、栏目设置和稿件编辑等工作。
罗永银副厅长还对《新法制报交通周刊》编辑部提出了几点建议:一是把握办报方向,服务受众群体。要把办报的立足点放在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上,放在服务广大交通参与者特别是驾驶人、车主上,放在反映各地交管动态和宣传队伍形象上,做到贴近受众、贴近生活、贴近需求,真正把《新法制报o交通周刊》办成一份广大交通参与人自己的报纸。二是加强选题策划,增强可读性和吸引力。交通安全问题是当前热点问题,党委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关心、车主驾驶人更为关切,容易出新闻、出成效,关键要在选题上加强策划,在形式上注重创新,在视角上凸显独到,在内容上更加丰实。要善于讲故事、精于编故事、盛于出故事,让广大交通参与者在故事中得到启迪;要注重调查研究,反映现实的交通百态,既要有正面报道,也要有适当的"爆料"和"猛药",曝光严重交通违法和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要积极反映读者心声、反映受众需求,搭建好一个受众、媒体和政府职能管理部门互动、协调和沟通的平台,不断增强报纸的吸引力。三是突出专业性,做好初学驾驶人的宣传教育。作为一份交通安全专业类报纸,要拿出固定版面开设"初学驾驶人学习园地",长期刊登交通标志、标线,新学驾驶安全常识、特殊道路驾驶注意事项、违法危害后果、驾驶人职业道德、驾驶人考试动态、考试信息、模拟考题等实用性知识,使《交通周刊》成为初学驾驶人考试的第一手资料。要在交警部门的配合下深入各驾驶培训学校进行调研,全面了解驾驶人培训现状,掌握驾驶学校和初学驾驶人的需求,在做好服务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发行宣传,争取各驾驶人培训机构的大力支持,确保新学驾驶人每人都有一份《交通周刊》,努力将《交通周刊》打造成广大驾驶人学习交通安全知识的第一阵地。
责任编辑:李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