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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车扣分将"涨"至12分 赣下月增四种违法行为代码
2010-03-04 08:56:32   来 源:信息日报 浏览:
  3日,记者了解到,从下月起,我省有54种违法行为代码将调整,其中包括新增加4种违法行为代码。

  33种违法行为降低记分值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公安部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规定将从2010年4月1日起实施。由于规定进行了修改,因此,交警部门对部分交通违法行为代码作了相应的调整。其中包括对33种违法行为降低记分值。

  这33种违法行为包括:公路客运车辆违反规定载货、机动车违反警告标志指示、机动车违反警告标线指示、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违反规定载货、驾驶时观看电视、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实习期内驾驶公共汽车等。

  14种违法行为将提高记分分值

  为了加大打击力度,交警部门对14种违法行为将提高记分分值,其中就包括大家关注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由一次记6分调整为记12分。

  这14种违法行为包括:上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等。

  新增4种违法行为处罚种类

  此次调整中,还增加了4种违法行为处罚种类,具体为: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上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等。
责任编辑:李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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