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总队关于印发《2010年下半年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工作意见》的通知,切实增强公民文明交通意识,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强化“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主题, 8月12日上午,一大队民警与西外环路政、西外环高速公路公司联合在湾里区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宣传活动。
此次宣传活动紧紧围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这一宣传重点,突出“全、准、活、真”四字要求,力求掀起了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宣传高潮。
“全”是指:一是参加部门全。涉及高速公路管理相关部门路政、业主、交警联合参加宣传活动,扩大了社会宣传声势和社会影响力,同时增进部门间相互了解,为部门协作联动奠定了基础。二是普及法律全。在活动中普及《道路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机动车登记及驾驶证申领使用规定、危化品购买运输管理规定,以及交通警察执勤执法程序规定及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同时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江西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中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有关的条款进行了重点宣传普及。
“准”是指:一是找准重点内容。以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 摒弃“六大交通陋习”, 整治“六大危险驾驶行为” ,完善“六类交通安全及管理设施”为主要内容,以提高交通参与者知法、守法意识和公民文明交通素质为主线,从而进一步减少交通陋习及危险驾驶行为。二是找准重点人群。针对学生、新领证驾驶员、高速公路旁村庄的居民等人群,宣传良好的驾驶习惯是行车安全的保障,以及行人不能上高速公路以及其危害,还特别宣传车辆在高速上遇到紧急情况的正确安全的处置措施。三是找准重点路段。对辖区内事故多发重点路段的事故进行分析研究后,提醒驾驶员在经过这些特殊路段要减速慢行。
“活”是指:宣传方式灵活多样。首先借助新闻网络媒体开辟的“警视专栏”对活动进行宣传报导,同时在活动现场摆放了文明交通宣传、法律法规介绍、典型交通事故案例为内容的宣传展板,向过往群众发放倡议书及宣传资料,并设置了路政、业主、交警联合咨询台对群众的疑问进行解答。
“真”是指:真抓实干,见宣传绩效。通过持续每月一次联合宣传活动,并结合日常的“五进”宣传,从而使公民特别是西外环高速沿线村民交通出行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明显加强,并且提升交通民警的执法形象,执法公信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