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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宁交警利用轮胎压花印为一起蹊跷事故成功定性
   发布日期:2008-10-05 22:00:59       来 源:九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浏 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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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武宁交警城郊中队办案民警,根据事故现场肇事车辆留下的轮胎压花印,成功调解一起蹊跷交通事故,事故双方对民警在办理案件时,老到的经验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均表示叹服。 

  08年9月23日下午1时左右,武宁县罗坪镇往长水村100公里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沿水泥干路直行的两轮摩托车与一辆土岔路右转弯的江铃皮卡车发生刮擦,事故致使摩托车上两位驾乘人员同时摔倒受伤。

  在勘查事故现场时,办案民警对现场,以及皮卡车引擎盖上明显的刮痕和两辆车留在路上的轮胎压印进行了详细的勘验和拍摄。在事故调查过程中,皮卡车驾驶人坚持说事故是摩托车驾驶人临近自己车辆时,因占道行驶,其车辆左侧保险杠刮擦到自己正停在岔路上准备让摩托车先行时、皮卡车的引擎盖上而造成的。而摩托车驾驶人则反复表示,是自己摩托车在临近岔路时,皮卡车突然驶上主路,因来不及采取措施而造成车辆左侧保险杠刮擦到皮卡车上的引擎盖上而引起的。办案民警在做完事故双方的笔录后,从电脑上调取事故现场照片,进行反复放大观看。在其中一张皮卡车前后轮的照片上,民警赫然发现皮卡车的左前轮靠里一道长约两尺许的轮胎压花印清晰地显示在黄土路与水泥路上,毫无疑问,皮卡车驾驶人在说谎话。在事实面前,皮卡车不得不说了实话,原来,事故事实真如摩托车驾驶人说的一样,是自己在事故发生后,他在两位摩托车驾乘人员摔倒在路上的瞬间,将车子往后倒过去约十几米后,又向前将车子停在干路与岔路之间,造成自己的车子在事故发生时并没有驶上干路的假象。

  根据事故处理程序的有关规定,办案民警认定皮卡车驾驶人在本次事故中应付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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