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东湖大队按照市交管局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路面民警积极查扣摩托车、超标燃油助力,大大减少了摩托车、超标燃油助力车违法行为,有效改善了路面交通环境。2010年4月23日,一男子驾驶摩托车涉嫌酒后驾驶和暴力抗法被依法行政拘留。
23日下午4点10分左右,一中队民警熊天辉在八一大道福州路口执勤时,发现一男子驾驶一辆车号为赣A37523的两轮摩托车搭载2人从八一大道呼啸而过,且随意变更车道,不仅影响其他车辆的正常行驶,还十分危险。随后摩托车在江西宾馆岗遇红灯逐渐停下,于是民警抓住机会巧妙从摩托车后面迂回过去,并迅速将车钥匙拔下。当民警要求该男子出示驾驶证和行驶正等证件时遭到拒绝,且态度恶劣,情绪激动,并试图用其他钥匙发动摩托车逃跑,民警果断用脚将摩托车的火花塞分开,使得该男子未得逞。在与男子交流的过程中,民警同时闻到了一股浓烈的酒味。民警进而给该男子耐心讲解当前的政策法规,告之当事人未带安全头盔、超载是非常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男子不仅不听劝说,还理直气壮地要求民警给予放行。经大队指挥中心查实后,车号为赣A37523是一辆报废摩托车。当民警表示要将摩托车扣至停车场进行处理时,该男子随即口出狂言,声称要报复民警,接着猛打电话。为方便处理,民警准备用链子锁将车锁住,此时,该男子乘民警不备用一掌打在他脸上,并嚣张的要求民警放车。闻讯赶来的中队长刘方平、指导员涂筱明立即将此人控制,并带该男子到医院抽血检验。
经查,该男子有小车驾驶证,无摩托车驾驶证,并于2008年注销,血液酒精浓度为80.5毫克/豪升,属醉酒驾驶。最后,大队按照法律规定不仅对其进行罚款,还对其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