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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9月份全省高速公路交通事故警情通报
2011-10-18 16:28:08   来 源:省交警总队   作 者: 徐后昌   记 者: 徐后昌

  一、9月份警情分析

  全省高速公路共发生一般程序道路交通事故50起,造成19人死亡、63人受伤。发生1起死亡4人的特大事故(五支队八大队济广高速鹰瑞段“9.13”事故)。主要特点为:

  (一)疲劳驾驶、超速行驶、不按规定保持安全距离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共发生事故25起,死亡11人,受伤30人。

  (二)事故形态以车辆之间行驶过程中发生碰撞事故为主。共发生事故17起,死亡8人,受伤21人。

  (三)死亡事故集中发生在凌晨0时至4时、午后14时至18时两个时间段。共发生事故8起,死亡11人。

  (四)事故主要发生在济广、沪昆高速路段。共发生事故15起,死亡8人。

  (五)事故主要集中发生在晴天。共发生事故34起,死亡14人,受伤41人。

  (六)事故车辆以货运车辆为主。共发生事故22起,死亡8人,受伤31人。其次是私用车辆事故。共发生事故16起,死亡3人,受伤21人。

  二、10月份交通事故预警分析

  去年10月份,全省高速公路共发生事故58起,死亡24人,受伤94人,发生1起一次死亡3人交通事故。死亡事故主要集中在沪昆高速梨温、温厚段,共发生事故10起,死亡17人,受伤8人;其中晴天、阴天共发生交通事故47起,死亡19人,受伤77人;因超速行驶导致事故10起,死亡7人,受伤14人;不按规定与同车道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导致事故9起,死亡9人,受伤12人;疲劳驾驶导致事故11起,死亡2人,受伤22人;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导致事故6起,死亡1人,受伤12人;行人进入高速公路导致事故4起,死亡4人。事故形态以行驶中车辆追尾碰撞事故为主,共发生事故26起,死亡10人,受伤39人;事故多发时段为凌晨4时至8时,共发生事故14起,死亡10人,受伤25人。

  三、交通安全出行提示

  今年“十一”国庆长假期间,全省高速公路交通事故总体形势平稳。但是根据往年情况分析,进入十月份,我省已经进入雾天多发季节,特别是夜间及凌晨时段,空气湿度温差较大,容易产生团雾情况,对高速公路安全通行影响明显,容易发生追尾相撞事故。

  在此提醒广大司机朋友注意:遇有雾情,一是要特别提高警惕,集中注意力,注意控制安全车速;二是要开启尾灯、雾灯、报警闪光灯、近光灯;三是要与其他车辆之间要保持充分的安全距离;四是遇有团雾时,行车时要提前采取措施,严格控制车速,并与前后车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严禁强行超车、随意变道;五是在雾情不适合继续通行时,要服从现场民警指挥,按照交警管制引导措施,就近驶离高速公路或进入服务区等待,尚未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绕行其他道路或待解除管制后再通行;六是如车辆出现故障应停靠在硬路肩内,开启危险报警双闪灯,在车后150米以外的设置故障三角警示牌,迅速将车上人员转移至高速公路右侧护栏外,并立即报警求助。

  江西高速交警报警求助电话:12122。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四日

责任编辑:徐后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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