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11日凌晨4点,第三大队民警巡逻至临川服务区时,发现服务区的路旁坐着一位小姑娘,而且身边放着几个旅行袋,表情十分紧张、无助。经询问,这名小姑娘是福建泉州人,今年只有十七岁,这次来江西是到九江修水县的姐姐家做客。谁知在途经临川服务区时,福建的大客车司机却借口去修水要到临川转车,把她丢在了这里。
得知情况后,民警首先用自己的电话让她给姐姐打电话,告知家人自己一切都好,天亮就会坐车去修水,让家人放心;之后又为她买来吃的,并不断安抚她紧张的情绪。经过咨询得知临川去修水只有汽车到达后,两位高速交警便开车把小姑娘送到抚州长途汽车站。但因天色尚早,汽车站候车厅还未开门,于是他们又带着她找到车站旁边的一家小饭店,并嘱托店主帮忙照看一下这位小姑娘。在得到店主肯定的答复后,他们才放心地离开。
分别的时候,这位福建的小姑娘一个劲地向我们的高速交警鞠躬致谢,并一再说道“谢谢交警叔叔”,“谢谢交警叔叔”!虽然这些只是一名人民警察应尽的义务,但听到小姑娘真诚的话语,两位年轻交警疲惫的脸上还是露出了欣慰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