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23日凌晨直属二支队一大队民警吴坤、刘琼巡逻至杭瑞高速公路476KM处时,发现一名拾荒老人沿着中央护栏行走,并且时不时的弯下身拾捡着护栏中间的垃圾,全然不顾身边呼啸而过的车辆,情况十分危急,事故随时可能发生。见此情况后,民警立即将车停在应急车道内,拉响警笛,一名民警在车辆后方用强光电筒提示过往的车辆减速慢行,另一名民警到中央护栏旁把老人搀扶到应急车道内。
经了解,老人家住荷花垄收费站附近,每天在外面拾荒补贴家用,听别人说高速公路上有经常有矿泉水瓶等垃圾捡,于是自己也进入高速公路拾捡垃圾。可是自己对高速公路不熟悉,结果就迷路了,就沿着高速公路一直行走,希望能够走回九江市。随后民警将老人带至警车上,对老人的这种行为进行了教育,指出其行为的危害性,并且将老人带至荷花垄收费站。临行前老人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后悔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