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玉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为六个中队、事故科、县城整治组民警发放了首批10台现场执法监督仪,并由专人讲解了使用执法监督仪的具体步骤和相关事项。
为了进一步规范执勤民警的执勤执法行为,建立和谐警民关系,维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维护国家法律尊严和交警执法权威,确保民警依法履行职责,消除民警执法的后顾之忧, 11月13日,该大队举行了现场执法监督仪颁发仪式,民警们一个个兴奋的从大队长刘吉亮的手中接过了一个个执法监督仪,迫不及待的摆弄起这个具有数码摄像、数码照相、录音、对讲等四大功能且外形简单小巧仪器。为了让民警熟练掌握使用执法监督仪的方式方法,大队派专人进行了现场指导和操作,并要求配备了执法监督仪的民警,每次上路执勤执法时必须投入使用,对摄入的资料不得自行删除,必须保存资料的完整性,大队将随时调用执勤执法现场资料,凡未能提供现场执法资料或经大队领导督查发现的,大队将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严肃处理。此款监督仪可连续使用8—10个小时,摄入的影相相当清晰,而且使用起来非常方便,民警在上路执勤执法时可直接将仪器佩戴于肩部,打开以后,可将民警的执法过程进行动态和静态的记录,执勤完毕后,再将当天的影像资料录入电脑进行储存即可,并作为档案保存。
通过使用执法监督仪记录执法过程,可以杜绝执勤民警在执法过程中的执法准确性、公正性、规范性受到质疑和执法权力受到侵害等伤害民警事件现象的发生,提高民警的执法水平、执法效率和公信力,同时也保证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