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推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现新跨越
作者:江西省交警总队党委书记、副总队长—郁耀平
作为中央确定的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三个试点省份之一,省委对学习实践活动高度重视,厅党委对搞好学习实践活动提出了明确要求。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认真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是我们的首要政治任务;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平安交通,是我们的根本工作职责。作为交警总队主要负责人,我认为,公安交警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深刻把握和全面理解科学发展观的内涵,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结合道路交通安全实际,不断探寻交通事故下降点和工作着力点,创造性地做好本职工作,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不断推动公安交通安全工作跨越发展。
长期以来我省事故预防重点放在高速公路、国省道等主要交通干线,大部分警力、装备也都围绕交通主干线布置和配备,管控力度大,道路事故预防工作取得明显效果。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农村道路建设突飞猛进,机动车和驾驶人大量增多,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问题越来越突出。据公安部统计,2004年以来全国交通事故死亡人员中,农村人口位居前三位。今年1至4月份,全省发生农村人员各类交通事故1589起、死亡221人、受伤1368人,分别占总数的61.9%、52.12%和63.83%;农村县乡道路共发生各类交通事故277起、死亡89人,分别占总数24.31%和26.41%;发生3人以上重大交通事故5起,占总数的31.25%,充分说明了我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严峻性。
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是“以人为本”。“以人为本”,就是指以人为价值的核心和社会的本位,把人的生存和发展作为最高的价值目标,一切为了人,一切服务于人。因此,保障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保护农民生命财产安全,对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村道路交通和谐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主管交通安全职能部门,应审时度势,积极应对形势变化带来的影响,在做好高速公路、国省道等主要交通干线的事故预防工作同时,促进交管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不断推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现新跨越,使广大农村群众能真正“增强现代交通的意识、体验文明交通的愉悦、享受安全交通的幸福”。
下面,本人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分析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现状、突出问题和原因,结合科学发展观,研究提出一些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措施。
一、当前我省农村道路交通现状、突出问题及原因分析
近年来,我们始终关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特别是2007年以来,省厅罗永银副厅长和总队领导多次深入各地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调研,先后在南昌、吉安、上饶、赣州等地召开座谈会,提出工作要求。全省公安交警部门按照省厅、总队要求,结合当地实际,认真部署开展工作,从事故预防八项基础工作入手,以专项整治为手段,狠抓措施落实,积极消除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夯实事故预防基础,事故预防工作迈上新台阶。据统计,2007年,全省县乡道路上共发生交通事故1299起,造成363人死亡、1517人受伤;同比分别下降25.13%、27.69%和28.17%,降幅明显。
2007年,全省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确保了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总体平稳。但是,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依然存在,特别是少数地方疏于管理,存在着较大的管理真空和死角,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不容乐观。主要有以下几个突出问题:
(一)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量薄弱。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科技含量低,农村中队科技装备落后,大部分农村中队雷达测速仪、电脑、数码相机等科技装备配备不到位,人均配备微机仍未达到人均1台的标准;农村中队布局不够合理,中队设置不够科学,交通安全管理触角没有延伸到乡(镇)、村;警力配备不足,全省3人以下中队仍有91个,绝大部分农村中队警力配备仍未达到公安部规定的5人以上标准,不适应当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
(二)农村道路上交通违法大量存在。农村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普遍淡薄,驾驶技能参差不齐,农村道路上无证驾驶、客车超员、超速行驶、非客运车辆违法载人,低速货车非法载客、报废车辆从事短途客运以及摩托车超员、无牌无证上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十分突出。
(三)农村道路通行条件不完善。农村道路多临崖、临水,路窄、弯多、坡陡,人车混行,只是路面简单硬化,交通标志及安全设施严重缺乏,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问题突出。据统计,2007年全省县乡道路上共发生交通事故1299起,造成363人死亡、1517人受伤,分别占事故总数的17.26%、18.72%和17.52%。其中,摩托车共发生道路事故532起,造成133人死亡,分别占县乡道路交通事故总数的40.77%和36.74%。
(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普及面不够广。广大农民群众交通法制观念淡薄,自我保护意识差,无证驾驶、酒后驾驶、非法载客、超速行驶、“病”车上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突出,仅仅依靠宣传牌、横幅、版报等传统方式进行宣传,受教育普及面不够广,效果不是十分明显。
应该说,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村道路交通已经成为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它带来人员、物资的快速流通,带来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的希望。另一方面,广大农村群众在享受现代社会发达交通便捷、舒适的同时,也在承受着交通事故带来的巨大痛苦和损失。造成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有四个方面:
(一)人的方面:一是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农民群众普遍受教育程度不高,文化水平较低,对道路交通安全常识一知半解或根本不了解,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观念较淡薄,无证驾驶、违章超车、越线、超速、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比较突出。二是农村地区机动车驾驶人安全素质和驾驶技能较低,与交通安全管理的本质要求不适应。农村地区驾驶人多数文化程度低,驾驶资历短,缺乏严格的技术培训,有的只满足于会驾驶就行,不熟悉交通法律法规,遇紧急情况惊慌失措施。
(二)车的方面:一是交通工具安全性能差。农村经济收入普遍偏低,农村群众的交通工具主要是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和摩托车。这些车辆中有的机械性能较差,易发生事故。二是农村公交客运尚不发达,安全性能差的交通运输工具增多。近年来,全省推进农村客运班车工程,客运线路增多,但是车辆班次尚不能满足农民出行需要。在一些不通班车或者发车频次较低的农村公路,当地农民中巴车、农用运输车、变形拖拉机、摩托车等安全性能较差的车辆上路载客,甚至一些拼装车、报废车进入农村客运市场,成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隐患。三是农村车辆失管漏管严重,老旧破车、无牌车、报废车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增多。农民购买车辆,大部分从事县乡、乡村之间客货运输,车辆办牌办证、定期检验率低。一些农村地区驾驶人对车辆只使用不保养,带“病”行驶。不少车辆没有参加法定保险。一旦发生事故,驾车人往往肇事逃逸。
(三)路的方面:一是公路等级低。主要表现是山区公路弯多、坡陡,临崖、临河公路多,存在诱发交通事故的因素。三级以上公路存在弯道设计不合理、视距不足、弯坡道比例大等不符合公路安全技术要求的地段。二是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薄弱。农村道路养护和基础设施资金投入不足,与道路交通安全密切相关的标志标线等基础设施严重缺乏,一些必要的路面修护和安全防护配套设施迟迟无法到位。
(四)管理的方面:一是对农村道路监控不力。农村道路点多、线长,交警警力有限,很难覆盖到广大农村道路,造成农村道路长期失管失控。二是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社会化和综合治理局面还没有真正形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任务在大多数情况主要落在公安交警部门身上,交通安全管理力量远远满足不了道路交通发展的新要求。三是对农民缺乏有针对性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对农民的交通安全宣传内容空乏,方式老套,缺少创新,缺乏针对性、长期性,宣传效果差。四是对农村车辆、驾驶人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对农村机动车和驾驶年检审验率低、农村地区大量出现的各种变型车、拼装车等问题,还没有一套有效的应对措施。
这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构成了我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严峻形势。随着社会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农村人流、物流、车流和车辆、驾驶人数量还将继续增长,人、车、路的矛盾日益突出,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各种因素不断增多,短期内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还将面临很大压力。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以人为本,就是要把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人们的多方面需求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广大农村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也是我们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的重要保证。作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主管职能部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应始终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从实际情况出发,因时制宜,突出重点,提出分阶段的目标和任务,从基础工作做起,从具体工作入手,解决实际问题,积极而又扎实地推进。
二、理清思路、创新模式,全力推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现新跨越
交通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命脉,交通管理是现代文明建设的重要标志,和谐交通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和交警队伍建设,就是要把服务发展、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和统筹兼顾的思想贯穿于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全过程,体现到队伍建设的各方面,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推进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农村道路存在的交通安全问题,不仅危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而且影响农村地区社会治安稳定,影响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事关社会平安和谐,是整个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重要决定因素。以创建“平安畅通县区”为载体,抓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具体体现,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公安交警部门一项义不容辞的职责和刻不容缓的任务。
(一)大力加强农村道路交通管理网络建设。要依靠乡镇政府,依托交警中队、行政村治保组织,探索和完善边远地区农村派出所协管交通安全的做法,在警力不够的地方聘用交通协管员协助维护农村道路交通秩序,整合管理资源,延长管理手臂,逐步构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网络,切实解决农村道路失管失控问题。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积极推行“流动车管所”上门服务活动,并适当减免费用,通过定期与预约的方式深入乡镇、村组,为群众集中办理牌证,最大限度为群众提供方便。
(二)构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社会化协管网络。各地要在每个行政村聘请一名交通义务协管员的工作,聘请有威望的村干部、群众或运输户为交通安全协管员,授予交通秩序协管、交通法规宣传、路况信息收集报送、交通事故简单调解、交警执法工作监督等职责,通过交通义务协管员直接与村民打交道,协助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扩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覆盖面,全面构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社会化协管网络体系。同时,要建立交通义务协管员例会制度,每2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例会,通报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专题研究交通安全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落实整改措施。
(三)落实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各项工作机制。重点是建立五项机制:第一,建立农村中队民警包乡包村包路段责任制。要科学划分管辖路段,实行农村中队“一警一乡”或“一人一乡”工作制,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延伸到辖区各乡村和各条道路,形成全方位的道路交通管控。第二,制定完善农村摩托车等车管业务上门服务制度。要尽可能地给群众创造更多更好的条件,方便群众办牌办证,提高农村机动车检验率。第三,认真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各项保障机制。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在政策上特别是资金上的倾斜与支持,加大农村中队基础建设和科技装备上的投入以及警力配备上的支持,进一步解决农村中队基础薄弱的问题。第四,认真落实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协作机制。要充分发挥农村交通协管员作用,以及协调村委会和农村运输、厂矿等相关企业单位,在遇有交通事故发生时,积极组织群众抢救伤员和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向公安交警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第五,严格落实农村道路危险路段和隐患路段排查治理工作机制。要紧紧依靠党委、政府支持和强化与公路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路段特别是县乡道路交叉路口的隐患排查治理,切实提高农村道路交通通行条件。同时,各地要积极完善道路交通标志和安全设施建设,以乡镇为单位,在每条县乡道路上积极开展“四个一”工作,努力消除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一是刷写一条路面标语,每个乡镇在县乡道路上选取1-2个合适路段,刷写一句安全提醒内容的路面标语,每条标语字数控制在4个字以内,要求浅显易懂,一目了然;二是树立一个平面模拟交警,每个乡镇在县乡道路上选取1个人流、车流大的点,树立一个平面模拟交警;三是设置一盏警示灯,每个乡镇在县乡道路上选取1个临崖、临水、陡坡、急弯等点段,设置一个太阳能警示灯;四是种植一段行道树,充分认识和发挥行道树在预防农村道路交通事故中的重要作用,在县乡道路上交通安全设施缺乏的路段全面推行行道树载种工作。
(四)大力加强农村道路路面行车秩序管控。要针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特点,突出工作重点,强化路面管控,遏制农村道路上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一是突出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要在县乡道路的重点路口、重点路段,适时组织查纠,加大对无证驾驶、超速行驶、超员超载、酒后驾驶、无牌无证上路和非客运车辆载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上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二是突出重点车辆。要适时把摩托车专项整治从县城向乡镇延伸,作为预防农村道路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的重要手段,严厉查处摩托车超员、无证驾驶、不戴头盔、无牌无证上路等违法行为,形成严管高压态势;要针对农村春节、清明、端午和婚庆、葬礼以及农民赶集等重点时期,加强农村集贸、婚丧的客运、低速货车等安全监管,严查严处酒后驾驶、客车超员和非客运车辆载客等违法行为,坚决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三是突出重点道路。要加强车流量大、道路情况复杂及事故多发地段等县乡道路重点路段的管控,并在县乡道路特别是警力薄弱、管控面很难涉及到的县乡道路沿线的村庄、学校、厂矿企业以及运输企业等,物色、建立多个路况信息员,及时报告道路障碍以及发生的交通事故和突发交通事件等情况,以便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消除隐患,切实消除管理盲区。四是突出公路沿线中小学等重点单位。要继续开展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会同教育部门深入开展校车隐患排查整治,强化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加强农村中小学生上下课时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的管理,严禁校车及短途客运车辆超员运输。
(五)强化源头管理控制,努力减少和消除农村道路交通不安全因素。一是严格驾驶人培训和考试。会同交通部门整顿驾培市场,规范驾驶培训,提高培训质量,取缔无证经营的“黑驾校”。建立和完善驾驶人考试监督制约机制,严格驾驶人报考程序,严格考试标准,严把发证、审验关,使农村机动车驾驶人的安全素质和驾驶技能有明显提高。二是严格车辆管理。督促摩托车、抵速货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等机动车辆注册登记、检验,对没有上国家公布目录的机动车,一律不准上牌,对报废和转籍车辆严格把关,坚决杜绝报废车辆继续行驶,对手续不全的车辆,排除盗抢、非法拼装嫌疑后办理牌证,解决农村机动车无牌无证问题。三是规范农村客运市场。农村个体客运主体实力弱小、自控性差,既不利于市场监督,也不利于安全监管。要把好市场准入关,加强客运安全监管。加强接送学生车辆、载客车辆安全检查和驾驶人教育,坚决取缔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及驾驶技术不高、驾驶作风恶劣的驾驶人从事载客,坚决禁止农用运输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载客。同时,积极争取政策倾斜,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交通,组织做好农村客运网络化工作,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进程,让农民乘上方便车、放心车。
(六)大力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要进一步突出宣传工作的重点,针对目前工作中反映的突出问题和事故预防的重点人群,针对农村、农民的交通特点,通过报刊、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充分利用板报、标语、宣传单、宣传车、上安全课、送电影下乡、知识竞赛等多种途径,在农村的村、镇,城区的繁华路口、公共场所、车站等,创新宣传的形式和内容,采取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农民的交通安全法规和常识的知晓率、普及率,增强农民的交通安全法规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为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创造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第一要务。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道路交通,是我们的根本工作职责。2008年,全省公安交警部门将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总队《全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础工作标准》的统一部署,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切实将当前的工作重点向农村道路转移,推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现新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