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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推进公安交通管理信息化建设的几点浅见
2009-12-30 09:50:53   来 源:四平市交警支队支队长   作 者:李彤男 浏览:
  推进公安交通管理系统信息化建设是实现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执法管理能力和效率得以跨越式提升的技术支撑。近几年来,随着公安部"金盾工程"步伐的加快,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信息化建设不断迈出新步伐。特别是交警支队、大队两级《道路交通违法信息处理系统》、《机动车登记系统》、《机动车驾驶人管理系统》、《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信息系统》、《交警队信息平台》等七大信息系统不断健全和完善,交警系统基本实现了网上办公自动化,对提高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科技水平,实现由警力密集型向科技密集型的转变,拓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渠道,做到信息共享,提高工作效率,规范执法和业务工作,保证执法公平、公正和公开,必将起到十分重要的积极作用。下面,我就此谈几点浅见:

  一、当前公安交警部门信息化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应当说,经过近几年的不懈努力,我省公安交警系统信息化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对保障中心工作和服务群众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还必须看到,我省公安交通管理信息化建设还处于初始阶段,与其自身功能的要求和所设定的目标还存在一定差距,在运行和应用过程中也遇到了许多新的情况和问题,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一些部门的主要领导抓信息化建设的责任意识和紧迫意识还不强。目前,在基层交警部门的主要领导中,85%以上是在长期警力密集型和传统手工操作执法、办案及办理业务的环境中成长起来的"老干部",旧的执法手段和办公习惯在脑海里根深蒂固,在实行信息化办公的新事物面前,一时还存在着很大的不适应,多数对信息化建设不感兴趣,对信息化发展和应用状况的如何也不那么关注和上心,设计工作不想信息化,财力投入不倾斜信息化,人才培养不注重信息化,检查考核不关注信息化,在一些单位信息化建设是在上边重压下而不得已为之的"小事"。于是,习惯于老招旧式,抓本单位部门信息化建设推着干,看着办,应付抓。经对31名交警大队领导和23名交警中队长的调查,对当前交警系统信息化建设都建立了哪些信息平台,有90%的大队领导、94%的交警中队长说不清楚,有的甚至对信息平台设置了几个方面的内容说不清楚,对怎么操作使用多数是一知半解,就更谈不上去热心抓、带头用了。

  二是相关专业技术人才及队伍相关知识和技能匮乏。公安交通管理信息化建设关键是要有一批与之相适应的人才队伍。但时下,由于入警渠道对专业性人才关注不够,基层交警部门多年吸收新警又少,使多数交警大队的计算机管理人才极度匮乏。经对6个交警大队的调查,目前经过高等院校培养出的懂计算机的民警仅有1人,支队本级精通计算机专业的也仅有1名民警和1名在编职工,而目前6个大队微机总量已达到269台,支队本级现有微机118台,可以说交警支队、大队相关专业人才与实际应用需要出现了极大的失衡,远远不能满足信息化建设的需要。

  三是一些信息系统平台在基层还没有得到完全落实。虽然基层交警部门信息化建设已经有两三年时间,但七大信息平台系统在基层交警队还没有得到全面落实。从调查的情况看,还有1个交警中队没有接入公安网,有3个交警中队微机故障不能使用,《道路交通违法信息处理系统》在一些科室所队没有接通,《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还只局限于支队的秩序管理部门和所属秩序大队能够查询,七大信息系统平台在基层所队还没有得到全面普及。

  四是一些信息系统实际应用不高。从调查情况看,除《道路交通违法信息处理系统》、《机动车登记系统》、《机动车驾驶人管理系统》在基层所队的采集和录入稍好以外,其它系统实际应用率不高。据统计,2008年1月至2009年2月,全省交警部门采集交通违法信息最好的支队人均540.30条,最差的支队人均采集0.2条;交警队信息平台信息查询最好的支队人均120.4条,最差的支队人均9.3条;属地信息更新好的支队人均368199条,差的支队为零;信息通报好的支队717条,有4个支队为0;协查信息最多的支队45条,有6个支队为0;重点机动车和驾驶人信息应用管理比率不足10%的有3个支队,超过10%不足20%的1个支队,超过20%不足30%有1个支队,超过30%不足40%的有2个支队,超过40%不足50%的有2个支队,有的支队在今年前70多天输入数据为零。特别是一些交警大队使用《道路交通违法信息处理系统》录入驾驶人交通违法信息不够及时和全面,使用现金票据处罚交通违法行为不给当事人开据处罚决定书,使驾驶人交通违法信息无法输入,有的既便是开据了处罚决定书,事后也没有输入微机,造成大量交通违法驾驶人的违法信息在信息平台上查不到,无法对驾驶证予以相应扣分,近而难以得到相应的处罚,客观上助长了公路交通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居高不下。

  五是相关管理机制不够健全和完善。从宏观上看,在公安交通管理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快的新形势下,一些基层所队相应的管理机制还没有跟上,特别是对七大信息平台系统的管理制度、使用规定、检查考核、查处措施目前还没有一整套完善的制度规范,交警支队、大队对信息化建设还处于粗放型管理的姿态。有时上级既便是下到基层检查考核了,也多是对重点部位的抽查,很难掌握面上的情况,对基层中队信息化建设存在的问题还难以得到及时发现和整改。上述问题必须引起相关部门和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力加以解决。

  二、下一步推进信息化建设应需抓好的几项工作

  公安交通管理信息化建设是新形势下科技强警的一项重大举措,是解放警力、充分发挥现有警力最大效能、提高执法水平和办事效率的有效途径,是推进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大发展、快发展、最有生命力的战略工程,必须认清形势,采取坚决措施,坚持以信息化建设为主导,全面提高公安交通管理的现代化和信息化水平。

  (一)必须提高各级领导和全体民警对推进信息化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公安交通管理信息化建设要实现新飞跃,最为关键的是各级领导特别是交警支队、大队的主要领导要从思想上提高对抓好信息化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切实提高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要认识到,加强公安交通管理信息化建设是我国公安机关警务改革发展的大趋势。时下,世界已进入信息化时代,发达国家警务信息化发展得十分迅猛。近几年,我国警务信息化建设也步入了快速发展的轨道,给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和警务建设带来了深刻的变化,依托信息系统平台开展窗口业务、处罚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加强对机动车和驾驶人的管理、处理日常办公事务已成为时下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主要手段和主潮流,以往那种旧的手工操作和警力打拼开展工作与时代要求存在的很大的不适应,必须从传统的思维方式、警务模式和管理手段中走出来,增强科技强警和信息化管理的意识,努力成为信息化建设的明白人和带头人。做到心中想信息化建设,财力倾斜信息化建设,带头抓好信息化建设。

  二要认识到,加强公安交通管理信息化建设是提高执法管理能力和效率的最有力技术支撑。在当今信息化时代,信息化已成为我国警力增长的主要源泉,信息网络可以畅通信息渠道,重新整合信息资源,使得队伍管理和交通勤务工作的地域性变得不再明显,跨越时空的信息资源共享使交警工作的内容、范围及效率大为拓展和快捷,极大地放大了交警勤务能力,高度发展的信息化已经成为现代交通管理必不可少的技术支撑。要求我们必须改变传统的手工作业、人海战术的粗放型警务管理和警务工作方式,增强科技强警意识,树立以信息化为主导,用信息化支撑交通管理工作的警务理念,认清只有交警依托信息化才能提高交警执法管理能力和工作效率这个理儿。

  三要认识到,加强公安交通管理信息化建设是发挥现有警力最大潜能的有效途径。信息化可以大大提高交警管理和勤务工作效率及效益,增强民警指挥控制和协调办公的能力,减少手工操作而带来的体力付出和时间消耗,充分发挥网上信息共享、电子监控、整合信息资源、借助系统平台开展窗口业务等功能,不断增强信息搜集、传递、整合、应用的能力,从而替代用警力付出而完成的路面执勤、窗口办公、信息调查等常态繁重工作,如路口电子监控系统拍摄闯红灯交通违法行为,这种潜能是警力看守所无法比拟的,这既是当代交警队伍素质建设的核心要求,更是提高交警勤务能力和办事效率最有效手段和途径。

  四要认识到,加强公安交通管理信息化建设是确保道路安全畅通的有效手段。随着机动车的逐年猛增,驾驶人队伍的不断扩大,道路线数和里程的不断拓展,经济社会发展对道路交通要求的不断提高,现有警力已远远不能满足新形势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需求,而解决上述矛盾的最有效手段是增大科技含量,增加科技管理手段。只有把信息化引入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域,健全和完善道路交通管理信息系统,才能及时了解和全面掌握机动车、驾驶人信息,从宏观上把握其动态规律,为领导决策和研判提供科学依据。才能以科技手段替代警力看守,提高震慑和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的能力和水平,近而减少交通违法行为,遏制交通事故,优化道路交通环境。

  (二)必须加大交警队伍信息化应用知识和技能培训的工作力度。公安交通管理信息化建设关键是要有一支精通信息化管理的人才队伍。从近几年的情况看,公安交通信息化科技手段在不断更新,相应装备在不断增加,科技含量在不断提高,而与之相适应的人才队伍还跟不上信息化发展的步伐。要看到,虽然一些基层所队信息化的装备更新了,但管理和使用的技术人才少之又少,一旦出了技术故障,只能外请人才上门维修,有的只好停工停业等人修理,影响了信息化装备的应用和正常办公;有的基层民警因为不懂信息平台的应用,平时相应信息的输入或是象征性的输入一点做样子,或是根本就没有把相关信息输入平台,这就失去了信息装备的应有作用和功能。面对这一被动局面,要求各级必须把抓好信息人才的培养提高工作摆上重要位置。

  一方面,应建立一支与信息化应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在当前基层交警队伍编制不能大幅增加的情况下,市、县两级交警部门应在招收有限的新警时,注重多吸收一些懂得计算机技术知识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加入公安队伍,使其上岗后在短时间内就能成为信息化建设的骨干力量。同时,两级在招收事业编和公勤编职工时,应及时建议上级有关部门特别注重对信息化人才的选拔和录入,以解决目前交警部门信息化建设的人才不足。

  另一方面,应突出对重点岗位人员信息化应用技能在岗常态培训工作。目前,信息化已普及到交警部门的各个岗位,在当前技术人才匮乏的情况下,应注重对车管、驾管、科研、秩序、事故处理、基层中队等重点岗位的重点人员的培训工作,按照不同岗位对信息化的要求,可采取支队组织集中培训、选送参加上级培训、规定学习训练内容强化民警结合工作自学自练的方法,加大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工作力度,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使这些重点岗位至少能有一名以上民警熟练掌握信息查询、录入、下载等操作技能,以保证平时本岗位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和业务工作的圆满完成。

  再者是,应抓好交警队伍信息化知识和技能的普遍培训。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普及信息化应用是发展的大趋势和新要求,特别是在自动化办公步伐加快的新形势下,仅靠少数民警熟悉和掌握信息化应用技能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注重引导全体交警努力了解和掌握计算机应用知识和技能,有计划地开展在岗培训,除个别年龄较大和身体有病的民警外,绝大多数基层交警应在一两年内成为信息化应用的明白人。

  (三)必须进一步完善信息系统,提高应用效率。加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信息化建设的真正目的重在应用。因此,各级必须针对前期存在的硬件不完备、系统不完善、应用不规范等问题,落实整改措施,把抓信息化建设的着眼点和落脚点打在推动工作落实上。

  一是应切实配齐与信息平台系统相适应的技术装备。就基层交警支队、大队而言,虽然前期基本建立了七大信息系统平台,但目前真正能联得上、用得好的还不多,有的只是一种摆设。所以,加强信息化建设,首先是要按照信息化建设的要求,普及相关岗位的计算机数量,并切实联入公安网络,以满足信息化平台应用的需要,这是确保交警部门信息系统得到应用的基础和前提。

  二是应切实完善交警基层信息平台系统。前期一些交警支队、大队、中队信息平台应用率不高,一条主要原因就是相关系统不完善,有的因技术原因,致使信息平台无法操作。所以,各级必须在加强交警队信息平台装备配备的同时,及时组织技术人员对所属岗位的交警队信息平台进行一次大检查,凡是因技术原因不能操作的,应积极修复,确保功能完善,运行良好。

  三是应强化逐级利用信息平台开展工作。分析前期交警部门信息系统在管理和应用上存在的问题,除技术原因外,还有领导重视不够,民警日常应用信息平台开展工作的意识不强,上级有关部门督导检查整改不到位等到原因。所以,要充分发挥现有交警部门信息平台系统的作用,就必须教育和引导各级领导和全体交警充分认清加强信息化建设的大趋势和新要求,增强责任意识和紧迫意识,并落实应用信息平台的硬性规定和技术措施,强化民警日常应用信息平台开展工作的自觉性,对使用信息平台不经常、输入信息不及时、不准确的,应落实处罚措施,强化各级领导和民警养成日常利用信息平台开展工作的良好习惯。

  (四)必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相应管理机制。笔者认为,加强交警部门信息化建设,必须有一套完善的管理机制作保障,下力整改前期在此项工作上存在的随意性和不规范的弊端,使其及早步入制度化管理的健康轨道。

  一是应健全和完善信息平台系统管理使用制度。就交警部门各种信息平台系统具体由哪个部门管理,由谁来检查考评,日常应遵守哪些管理使用规定,目前还没有一个统一的规范,致使工作中责任不明,制度不清,出现部门间相互推诿扯皮的情况,平时对信息平台的监管出现大量空白地。对此,建议省一级交警部门通过调研,及早出台交警部门信息平台系统管理使用规定,对管理责任、管理制度、技术应用、考核检查等做出具体规定,保障信息系统的使用和管理有章可循。

  二是应建立和落实对信息化建设的检查考核及通报制度。前期一些单位、部门信息平台使用管理之所以存在这样和那样的问题,且长期得不到解决,有的甚至信息输入为零,与检查考核不经常、发现问题不及时、整改措施不得力有着必然的联系。对此,总队和支队两级应健全和落实对信息平台系统定期检查考核制度,在网上应至少每周一核查,每月通报讲评一次;总队应每季、支队应每月组织专门人员深入基层交警队对信息平台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并排列名次。在年度评比中,应增设"信息化建设优秀单位"的内容,以增强交警大队、中队加强信息化建设的责任感和荣誉感。

  三是应建立和落实对交警支队、大队领导班子成员操作信息平台系统技能考评机制。抓好基层信息化建设,领导是关键。当前,多数交警支队、大队的班子成员运用信息系统开展工作的意识还不强,相关业务素质还不高,对运用信息系统还是个门外汉,就更谈不上亲自操作了,即使是对下检查指导也是外行,客观上导致对本单位门信息系统应用指导不到位。笔者认为,要从根本上扭转当前应用信息系统开展工作不好的被动局面,就要从领导抓起做起,不仅要提高自身的信息应用素质,还要强化支队、大队领导亲自操作信息系统、亲自检查督导基层运用信息系统的意识和本领。为此,上级公安机关在抓好交警队伍整体科技素质建设的同时,应建立和完善一整套的交警部门基层班子成员信息化素质考评机制,规定其掌握信息系统知识和技能的时限,强化其立足岗位自觉学习信息化知识,自觉训练提高信息系统应用的技能,而后进行考核,对达不到标准的再限期整改,最终仍不合格的应免其领导职务。在此基础上,结合平时检查考评交警队伍应用信息系统平台的情况,加大对支队、大队班子成员信息化素质的专项检查和考评,并加大对班子成员考评成绩占本单位部门总成绩中的比重,只有这样才能形成领导重视、亲自挂帅、带头学习信息化,带头应用信息系统的可喜局面,推动交警部门网上办公和信息化建设整体升位。
责任编辑:李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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