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如何提高文明交通素质和创新交通安全宣传模式和手段
2010-01-14 10:19:37 来 源:江苏苏州交警支队
作 者:蒋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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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从中央到地方,全国上下都部署开展了“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响应,形成了良好的发展势头。如何提高广大群众文明交通的素质和觉悟,创造安全、文明、畅通的交通环境是公安交管部门当前开展道路交通管理的一项重要课题。下面就此浅谈一下看法。
一、进一步加大交通安全宣传进校园的力度,从小培养学生良好的文明交通习惯。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条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我们要联同教育行政部门在大、中、小学校大力开展以“做文明人、行文明路”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培养学生良好的文明交通习惯,使大中小学生做到“三会”,即:“会安全走路”、“会安全骑车”、“会安全乘车”。要以创建交通安全学校为载体,针对不同学生群体的特点,通过图文并茂的版报、漫画、文艺表演、电影、专题片、知识竞赛、征文比赛、演讲比赛、主题班会、举办交通安全运动会,评选“交通安全小明星”、“交通安全小卫士”等活动在校园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工作,切忌空洞的说大道理,以免招致学生的逆反心理而事倍功半。要从思想根源上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让每一个学生都懂得“做文明人、行文明路”的真正内涵,逐步提高自己的交通安全素质和觉悟,从小养成遵纪守法、文明交通的良好习惯。同时,还可以通过开展“小手拉大手”等活动,教育好一名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通过学生将交通安全教育辐射到每一个家庭和全社会,以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在机动车驾驶人中大力开展以“文明驾驶、安全出行”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
要通过张贴、播放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案例图片、宣传片,展出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模拟现场等方式对运输企业及驾驶人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剖析交通违法行为、交通事故案例,阐释超速行驶、超载行驶、疲劳驾驶、酒后开车、违法超车、违法会车、违法变道、乱停乱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和后果,使运输企业及驾驶人深刻认识到交通违法行为对自身、对家庭、对他人带来的危害,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防范交通事故。同时,督促运输企业建立健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机制,建立日常安全教育制度,形成“民警月月讲安全”,“企业天天讲安全”,“驾驶人时时记安全”的良性互动。
三、在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中大力开展遵守交通信号、各行其道的宣传活动。
文明过马路看起来是一件小事,而折射出的却是一个社会的整体文明程度。要解决这个顽症,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大教育宣传的力度,通过多种宣传渠道、典型的案例向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宣传乱穿马路、闯红灯、翻越道路隔离栏、不行其道等不良交通习惯所带来的交通堵塞以及交通事故的危害及后果。另一方面,要依靠法律及其它强制措施从严治理这一顽症。建立和完善“市民道德档案”,乱穿马路遭到交管部门处置等不良行为将被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对公务员、大中学校师生和现役军人闯红灯,还要抄告单位进行教育;让那些不文明出行的人们有所顾虑,文明交通的意识有所提高,有助于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
四、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讲文明、树新风”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条规定,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有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义务。我们应该联合多部门,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形成一般强大的合力,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宣传渠道和挂宣传横幅、出版报、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资料以及文艺晚会、征文比赛、演讲比赛等方式开展声势浩大的文明交通宣传活动,大力宣传 “车让人、人让车、让出一份文明”、“开文明车、行平安路、回幸福家”、“文明交通人人有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引导全体人民积极行动起来,把交通法规放在心上,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文明走路、文明行车,遵守交通法规,自觉告别陋习,积极投入到文明交通活动中,不断提高自身的文明交通素质。 培养人民群众良好的文明交通习惯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完成的,但是我们要有信心,要从自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兢兢业业,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努力创造安全、文明、畅通的交通环境。正如濮存昕在公益广告中所说的:文明就在我们身边,离我们很近很近,我们每个人迈出一小步,就会使社会迈出一大步。 宣传是要为交通管理中心工作服务的,所谓多元化、立体化宣传无非是将交通安全宣传向多层次、多结构纵深发展,改变原有的为宣传而宣传这一模式,逐渐形成使交通参与者由被动参与向主动参与转变这一格局,使交通安全宣传在短期内取得较好成效,具体可以从以下几方面予以尝试。
(一)拓展宣传空间,整合教育渠道资源,实现宣传教育手段多样化。
一是要有特色。就要有自身的特点,要在创新、求精上予以体现。首先要转变宣传者自身的观点,摆正自身的位置,明确工作的目的,要拓展视野,大胆求索,不拘泥于小节,要以和谐、民生,以人为本统领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多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多开展一些换位思考、角色互换的活动。其次要从细小处着手,创出更贴近人民群众的精品,具体做法:1、新闻媒体报道还可以更深入、更感观。在报纸上开辟专版专栏,把以事论事,变为以案说法,深入阐述事情的起因、发展与后果,让老百姓更能从中获得教育。在交通电台“人、车、路”栏目中增加连线互动项目,提高收听率,在电视台黄金时段开辟“文明交通我参与” 互动节目,让市民参与讨论,效果会更好。2、宣传品制作还可以更精些。基于成本,我们的交通安全宣传资料质量上还不能太吸引参与者的眼球。个人认为宣传资料无需太大、太厚,要针对不同群体制作,在学生中要多用卡通、幽默类,社会面宣传可参照明星片、贺卡可对奖的方式,让更多人通过我们的宣传品获取更多的知识。3、宣传教育形式上要有新意。要认真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让人们在轻松愉悦的环境中获得交通安全的教育,是目前我们在实践中探寻的新的宣教模式。例如在学校举办的“交通安全征文比赛”,“有奖知识竞赛”等,在游戏中寓教于乐地学习交通安全知识。因此,我们要在丰富内容、创新形式、拓宽渠道和务求实效上下功夫,增强交通安全宣教的趣味性、知识性、互动性,使宣教的内容入脑入耳入心。
二是要搞互动。就是要用宣传手段使广大交通参与者更好地融入到宣传的大环境中来,使不自觉行为变为自觉行为,变被动参与为主动参与。1、开展交警生活体验活动。组织参与交通秩序管理,切身感受在繁忙的交通流中遵章守法的重要性。组织参与接处警,切身感受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与增强自我防护意识的紧迫性。组织旁听交通事故调解,交通法庭判决,切身感受交通事故给人民给社会造成的伤害。2、开展事故模拟现场展示,使违法处理与宣传工作有机结合。建议支队将车管所打造成为宣传教育基地,使违法者在办理业务的同时又受到警示教育。3、促进宣传者与参与者的互动。角色的互动。在宣传时要采用交流,提问等形式使被教育者主动进入角色,在某种程度下感受不到谁在主持活动。开拓互动。在开展寓教于乐活动时,教育者与参与者一起参与并至始至终完成在共同实践中得到提高。内容的互动。就是要让更多的交通参与者关心我们的交通管理工作,倡导主动的信息交流机制,同时多创作一些关于交通安全的高质量的作品。
(二)创新宣传模式。坚持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指引,借助科技力量,借助各类媒介创新宣传模式。
1、利用手机短信平台进行宣传,增加交通安全宣传的广泛性和时效性。目前,移动手机已经进入千家万户,手机普及率非常广泛,尤其是年轻人,几乎人手一台,利用手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使广大手机用户每天通过一两条短信了解交通安全知识,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交通管理部门通过与移动、联通等通信公司协调,利用群发手机短信的方式,每天两次向广大移动、联通等手机用户发送内容精简、主题突出的短信,编发一些内容为“出门行车前,莫忘讲安全”、“人在路上,平安是福”、“不超员不超速,平安营运是幸福”、“开车不喝酒,平安到永久”、“驾乘摩托带头盔,防止事故把命赔”、“农用车不载人,平安幸福是根本”等的交通安全温馨提示,使广大农民工、驾驶员、单位职工等工作忙碌的群众每天耳熏目睹,都能受到教育。同时,交通管理部门还应当与中小学校加强联系,利用校信通将交通安全宣传短信发送到中小学生家长的手机上,提醒家长向孩子灌输交通安全知识,既教育了学生,又教育了家长,促使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的作用发挥到最大化。
2、利用电视影像平台进行宣传,增加交通安全宣传的普及率和深刻性。电视是大众媒体,影响广泛,号召力强,加强电视交通安全新闻报道,能够有效提高人们的交通安全意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一定要与电视台建立起良好的互动机制,及时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规定、交通安全行动信息以及涉及交通安全的重大突发事件、热点问题反馈到电视台播报,及时让老百姓了解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和信息。同时,交通管理部门还要进一步挖掘电视的交通安全宣传潜力,进一步创新电视宣传形式,以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影像宣传活动,通过播报发生在身边的典型交通违法行为,利用故事会的形式讲述典型事故案例等形式,深刻警示一批观众,引起老百姓的思想共鸣,使老百姓不断关注交通安全,自觉维护交通安全。另外,还要制作一些高质量的、观赏性强的、迎合时代口味的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在电视新闻前后、天气预报前后的黄金时段,不间断的进行插播,引起老百姓的注意;还要定期访谈专家教授,邀请领导发表电视讲话,通过真实的画面,使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成效达到最大化。
3、利用广播电台平台进行宣传,增加交通安全宣传的趣味性和针对性。电台广播是广大群众最容易接受、辐射范围最广泛的信息载体,它不受时间和空间的制约,随时随地可以收听。受工作性质和职业条件限制,广大驾驶员了解外界信息最主要的载体一直是广播电台,在驾车期间边工作边收听广播电台了解各类信息,也是驾驶员最为轻松和方便的信息收集渠道,包括农村的广大农民群众,在生产劳动中也喜欢带着一个收音机解闷。在信息化高速发展的今天,广播电台依然拥有着为数不少的听众群体,如何利用好和使用好这一平台,应当纳入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在传统的在广播中间插播交通安全信息的基础上,还应开设固定的交通安全宣传栏目,尝试和广播电台合作,联合开办“交通频道”、“交警夜话”、“交警之声”、“交通安全大喇叭”、“交通热线”等专题栏目,针对不同群体,以文艺节目的形式,向全社会广播,传播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路况信息,解答群众交通咨询,反映群众意见建议。这都是传播交通安全知识,服务社会民生,密切警民关系的重要表现形式,也可以最有效地提高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引导老百姓关心和支持交通安全工作,推动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科学健康发展。
4、利用因特网络平台进行宣传,增加交通安全宣传的创新性与时代感。参与道路交通的最大群体之一是青少年,交通安全意识最薄弱的群体也是青少年,除了加强学校的交通安全教育以外,还要根据青少年喜好上网的特点,强化网络阵地的交通安全宣传作用,使广大青少年在上网时,不断加深对交通安全常识的了解。据了解,在我国4亿网民中,其中最大的群体就是青少年,在网上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对于青少年来说,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在网络宣传活动中,尤其要掌握和结合青少年浏览网页的特点和规律,在青少年浏览率和点击率最高的各种网站刊发移动交通安全宣传公益广告窗口,定期更换通俗易懂的广告内容,使广大青少年在浏览网页时一眼就看到,一看就就明白,轻轻松松地了解到交通安全知识。也要在网上建立图文并茂的交通管理网页,定期在网页上发布交通安全信息、重大交通安全事项,并开设“交通安全论坛”、“交通安全大家谈”、“交通指南”等栏目,广泛征求广大青少年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制订一些网上特有的激励措施,激发广大青少年参与讨论的热情,使广大青少年在玩乐中增加交通安全知识。
(三)创新宣传形式。以交通安全为主题,有效利用好户外电子显示屏、墙身广告、车身广告,是创新交通安全宣传手段的重要补充。
交通安全户外公益广告可分为户外电子显示屏、墙身广告、警示牌等固定宣传和公交车车身广告等流动宣传两种形式。
户外交通安全广告的设置范围较为广泛,可以设置在道路、广场、市场、工地或住宅小区等场所,又可以设置于社区、农村、学校或厂企等户外地方,其面对的对象是各式各样的社会人群,只要是走出户外的各类交通参与者,都可以从不同场所的户外交通安全公益广告中吸取有益的养料。户外交通安全公益广告的形式多样,体积大小又不受限制,可以大至几十、上百平方米的大型警示牌,又可以是小至不足几米的小型提示牌;其形状、色彩、版面运用等方面也具有灵活性,优秀的交通安全公益广告能巧妙的运用这些元素,借助于精美的电脑喷绘、户外电子广告、三维动画立体广告等形式,卓越地表现出强势的视觉冲击力以吸引受众,其表现形式风格迥异、不拘一格,具有灵活性强、方便公众阅读优点。利用好户外交通安全公益广告,能及时地将各时期、各阶段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内容以最快的方式让群众周知,从而发动广大人民群众配合和支持道路交通各项管理活动的开展,潜移默化地使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得到提高。
公交车车身广告等流动宣传形式具有线路延伸性强的优势。公交车辆交通网络四通八达,在公交车辆上喷涂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可让交通安全宣传信息随公交车辆深入到全市各个区域,尤其是边远农村地区进行宣教,对这些区域的交通安全宣传工作能起到极大的辅助作用。公交媒体每天不停地流动于全市各个区域,穿行于广大交通参与者身边,极大地增加了广告受众率和接触率,在流动过程中可以让市民重复接触广告信息,接受感观刺激。较之目前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中广泛采取的悬挂固定式宣传横幅、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单等方式,流动的车身交通安全公益广告能以其特有的宣传模式,更加吸引交通参与者的眼球,更加贴近交通参与者,从而引起市民对车身交通安全宣传广告信息的共鸣,不断增强对宣传信息的印象和记忆。车身广告宣传不受时间和气候条件的限制。由于公交线路营运时间长,且营运不受气候条件的限制。因此,从某种程度上讲,喷涂交通安全宣传广告的公交车辆更象是全天候24小时工作的交通安全宣传车,且无需民警参与。
当前,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我们在新的挑战面前,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做指导,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既要坚持实事求是,又要勇于开拓创新,既要敢于打破传统框框,又要克服盲目激进功利主义思想,努力探索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发展方向和规律性,真正发挥其对于交通事故预防中心工作的重要作用和意义,切实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推进我市的公安交通管理事业。
责任编辑:李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