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国庆交通安保整治工作情况及下步工作意见
2009-09-04 10:32:38 来 源:公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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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涉牌涉证违法行为整治情况
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不但侵害了合法驾驶人正当权益,还时刻威胁着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尤其是南昌市实行限号通行措施以来,不安装号牌、故意遮挡号牌等违法行为大量出现,给交通管理工作带来较大压力。为切实解决群众反映较多的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问题,我们细化方案和措施,全省公安交警部门自6月20日起开展涉牌涉证违法集中整治。通过合理设置查缉卡点,科学调整勤务部署,加强交通技术监控系统、省际和公路卡口系统、车载查询终端系统和无线警务通系统等科技应用,并通过每月10、20、30日的统一行动,对假牌假证、无牌无证、遮挡号牌,以及未定期检验、非法拼组装、报废机动车和走私、盗抢嫌疑车辆等8类涉牌涉证违法进行重点整治。同时,主动争取刑侦、治安等部门的支持配合,对具有盗抢嫌疑的车辆移交刑侦部门处理,并严厉打击造假贩假犯罪分子。截止8月30日,全省共查处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16975起。其中,查处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5698起;使用其他机动车牌证等违法行为1302起;查获无牌无证机动车1890辆,向有关部门移交走私和盗抢机动车14辆,销毁非法拼组装、报废机动车1225辆;行政拘留91人,吊销驾驶证273本。
二、警车管理使用整治情况
8月初,省委政法委下发了《关于在全省开展警车管理使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决定从8月起至11月底,对全省警车管理使用工作开展一次专项整治。总队严格按照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的部署要求,对全省警车注册登记情况进行了摸排,并从规范总队机关及全省公安交警部门的警车管理、使用入手,组织全省公安交警扎实开展自查自纠。9月上旬,将由省委政法委牵头,省公安厅督察总队、交警总队为主,其它政法部门配合,对全省警车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一次集中检查,重点治理违规配备、使用警车和管理使用混乱,以及民用车辆非法涂装警车外观制式、非法安装使用警灯警报器,非法生产买卖使用警车牌证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监管问题。
三、公路客运整治情况
公路客运车辆是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肇事主体。我们针对暑期公路客运流量、流向变化的特点,部署全省公安交警部门通过采取流动巡逻与固定执勤、区域联勤相结合的勤务方式,重点加强高速公路、国省道干线的巡逻管控,并依托国省道和高速公路省际口、沿线收费站、服务区启用的执勤点,落实每月15、25日的统一行动,严查超员、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违法。同时,积极会同交通、安监等部门,对辖区客运企业、场站联合检查,督促加强内部管理,落实安全制度,坚持落实了客运企业及驾驶人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信息通报制度。据统计,整治期间,全省共检查客运车辆27554辆,查处客车超员5848起、超速354起、疲劳驾驶117起,其他违法行为799起。
四、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整治情况
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是诱发交通事故的重要因素。特别是前段时间,成都、南京、杭州等地接连发生的酒后交通肇事案件,造成了惨重的人员伤亡,也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关注。为严厉打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自8月15日起,全省公安交警部门积极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我们将查缉重点放在酒店、餐馆、酒吧相对集中的场所,以及高速公路进口和收费站等重点区域,放在酒后驾驶易发的13时至14时、19时至22时等重点时段,采取提前排查与定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在整治期间,我们还出台了“五个一律”的强硬措施: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处以暂扣3个月驾驶证;对醉酒驾车的一律拘留和暂扣6个月驾驶证;对一年内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两次以上的,一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对法律法规规定有罚款处罚的,一律从重处罚;对单位人员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在依法处理的同时,一律抄告所在单位。同时,将宣传教育贯穿于专项整治的全过程,在各新闻媒体的大力支持下,积极开展以“珍爱生命、拒绝酒后驾驶”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据统计,酒后驾驶专项整治开展半个月以来(截止8月30日),全省共全省共出动警力4.7万人次,出动警车1.5万余辆次,设置检查点320余个,查处酒后驾车3365起,醉酒驾车56起,暂扣驾驶证3353本,吊销驾驶证4本,行政拘留56人。
通过分析酒后驾驶违法查处情况,我们发现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违法发生时段集中,主要集中在下午12时至15时、晚上19时至凌晨1时。通过专项行动前十天数据显示,下午12时至15时、晚上19时至凌晨1时分别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732起和2106起,占查处总量的22.78%和65.55%。
二是违法涉及车辆集中,主要是小型客车和摩托车,车辆使用性质以非营运为主。前十天查处的酒后驾驶违法中,涉及小型客车2766起,占总量的86.09%;摩托车341起,占总量的10.61%。从车辆使用性质看,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中,涉及非营运车辆3126起,占查处总量的97.29%。
三是违法发生地点集中,主要分布在城市道路。前十天,在城市道路上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2713起,占查处总量的84.43%;在省道上查处155起,占总量的4.82%;在国道上查处213起,占总量的6.63%;在高速公路上查处132起,占总量的4.11%。
四是违法涉及人群集中,违法行为人年龄主要集中在30岁至39岁,且以男性为主。前十天查处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人中,年龄30岁至39岁的有1831人,占总量的56.99%;40岁至49岁的有932人,占总量的29%;20岁至29岁的有311人,占总量的9.68%;50岁至59岁的有121人,占总量的3.77%;20岁以下的12人,60岁以上的6人。从违法行为人的性别看,涉及男性驾驶员3210人,占99.9%;涉及女性驾驶员有3人。
五、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情况
摩托车是交通事故的多发群体,占据了交通事故总数的较大比例,特别是国省道和农村道路上的摩托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突出。我们在坚持对摩托车交通违法开展每月一次全省性集中行动的基础上,部署全省自8月20日起,开展了摩托车违法集中整治活动,并在全省范围内发出《关于加强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重点采取集中整治与日常管理相结合,定点执勤与机动巡逻相结合,错时执勤与区域联勤相结合的等方式,整治摩托车超员载客、无牌无证及驾乘人员不戴头盔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据统计,集中整治开展10天以来,全省共查处摩托车未悬挂号牌、未戴头盔、超载等违法行为12150起;摩托车交通事故起数减少8起、下降71.3%,死亡2人、下降75%。
通过以上各项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全省道路交通事故呈下降趋势,确保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总体平稳。特别是自8月15日酒后驾驶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共发生交通事故103起,造成36人死亡、122人受伤,与去年同比分别下降了13.45%、25%和13.48%;全省未发生一起因酒后驾驶导致的交通事故,专项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六、国庆交通安保下步整治措施
我们将在总结前一阶段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结合违法行为的规律特点,决定从9月4日至13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10天的“09金盾秋风行动”。整治重点包括酒后驾驶、涉牌涉证、客车超员、超速行驶和摩托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等五项内容,城市道路重点查处酒后驾驶、涉牌涉证和摩托车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高速公路和国省道干线公路重点查处超速行驶、客车超员、涉牌涉证违法,农村地区道路重点查处摩托车超员、无牌无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在“09金盾秋风行动”中,我们将推出“异地用警、交叉执法、多方联动”的作战模式,从全省各地市交警支队分别抽调1名支队领导和1名业务骨干,组成11个专项行动工作组,并分别由总队领导和总队机关的同志带队,安排到邻近的其他地市与当地公安交警部门联合开展行动。为确保整治效果,在异地用警执法过程中,将严格实行“四个一律”规定,即:一律使用当地法律文书;一律依照上限处罚;所在地交警大队对交通违法的处理结果一律报支队备案;依法需要变更的,一律由支队审批。同时,工作组还将肩负督导检查的职能,通过深入全省交通事故多发、交通违法突出、交通秩序混乱的重点地区,不间断地开展明察、暗访等形式的检查,及时发现和督促全省“09金盾秋风行动”的扎实开展,力争掀起全省新一轮的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高潮,积极营造国庆期间安全有序、和谐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七、需要媒体大力支持的整治宣传工作
一是迅速掀起整治声势。我们希望在“秋风行动”开始阶段,能够在电视台、电台、报刊、网络等各大媒体上,有大篇幅、显目的报道,宣传“秋风行动”的意义,刊播各类交通违法的严重危害后果和交通法律法规的严厉处罚标准,向交通参与者进行广泛宣传,迅速掀起全省浩大的整治声势和浓厚的整治氛围。
二是持续不断掀起高潮。我们请求各大新闻媒体在“秋风行动”期间,能够有意识地策划整治工作的宣传重点。具体的建议是:各大报刊媒体能够策划一次公安交警专项行动系列专题报道,确保每天有报道见版面;能够开设一个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曝光台,并介绍违法的危害性和刊登公安交警部门的温馨提示。电视台和广播电台能够每天刊播全省整治工作动态、宣传提示语游走字幕、播出酒后驾驶等公益广告,进行整点、半点提示,播报酒后驾驶温馨提示;能够制作播出一期专项行动的专题报道,并组织公安交警走进电视台、电台栏目直播间,现场与观众交流,接听咨询电话和解疑释惑。各大网络媒体能够在网站开设相关专栏专题或浮动图标报道,及时发布公安交警部门专项行动最新动态;能够在首页设置劝诫酒后驾驶等违法的温馨提醒图标或标题栏,链接相关交警部门规定、交通常识及违法危害后果。我们希望通过各新闻媒体的持续宣传,不断掀起专项整治高潮,共同倡议全社会拒绝交通违法。
三是派出记者随同作战。在“秋风行动”期间,我们希望各新闻媒体能够派出新闻记者,跟随11个专项行动工作组,赴全省各地深入一线随警作战,进行跟踪采访和集中报道,确保在第一时间掌握专项整治工作动态和效果,第一时间反馈整治信息和发布新闻。
四是建立长效协作机制。通过这次座谈会以及“秋风行动”,我们将进一步密切同新闻媒体的联系,时刻保持与新闻媒体 “宣传、监督与促进,联络、沟通与共赢”的关系,健全完善与媒体协作的长效机制。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对我们有什么要求和建议,请坦诚提出,我们将本着互通声气、整合资源的原则,及时把新闻信息提供给媒体,最大可能地满足媒体的采访需求。同时,也希望媒体在日常工作中,能够一如既往地关心、关注交通安全,充分发挥喉舌作用,加大对交通安全的宣传力度,在宣传的版面上、在报道的容量上给予倾斜。特别是对于舆情控制这方面工作,在接到有关公安交警部门的投诉和负面报道时,希望媒体能够与总队联系,我们将通过媒体这个渠道,对群众诉求及时进行反馈,并充分依托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共同为创造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构建和谐的社会氛围而努力。
责任编辑:李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