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部署《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宣传工作
2009-12-25 10:24:06 来 源:省交警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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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11号)已于2009年12月7日发布,自2010年4月1日起施行。为切实做好新部令的社会宣传,营造浓厚宣传氛围,江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要求全省公安交警部门抓住宣传重点,全面展开新部令的宣传工作。
召开新闻发布会,强化媒体宣传。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要求各地要认真领会部局下发的宣传材料内容重点,将新部令中所新增的及修改的条款内容进行梳理,编发新闻通稿,于本月底前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向社会予以发布。各地要积极发动当地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参与新部令的宣传,通过开辟专栏专版、开设讨论专区、播发游走字幕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大力宣传新部令。要针对新部令中放宽残疾人申领驾驶证的身体条件、推出新的服务群众措施、规范驾驶证管理等规定进行重点宣传。要结合“走进直播间”活动,邀请专家和业务骨干逐条解析新部令的修改内容,让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尤其是残疾人士,全面了解新部令的规定,知晓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的相关程序,使人民群众确确实实的体会到便利,残疾人士实实在在的享受到实惠。
制发宣传制品,强化阵地宣传。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部署各地要根据部局下发的5个宣传材料,将部令内容制作成宣传挂图、宣传折页、温馨提示卡片、宣传横幅、宣传单页、书签等宣传制品,广泛悬挂张贴在高速公路、城区、国省县乡道沿线及主要路口等地,大量摆放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交通事故处理窗口、车管所、宣教室等地,向交通违法人、事故当事人、办牌办证人等进行广泛发放,营造新部令的强大宣传声势。
结合“五进”工作,做好日常宣传。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强调,新部令的实施与人民群众的生活出行息息相关,各地要积极结合日常执勤执法和“五进”宣传工作,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党政机关、残疾人联合会、企事业单位、车辆销售点、客货运站场、学校、社区、农村乡镇等地广泛开展新部令的宣传。要通过组织开展大型咨询活动、整治集中宣传活动、交通安全主题征文比赛、宣传品征评等活动,创新宣传方式,拓宽宣传范围,保证明年新部令的顺利实施。
责任编辑:李樊